3/18星期一,小弟從公司下班要回宿舍的時候在路口等紅綠燈,綠燈之後右轉過去,有一台廂型車從我右邊出來,然後要閃掉他,龍頭直接向左邊拉回來,往對向轎車撞下去,後來被救護車送到醫院,人中下巴右手肘右手掌左右膝蓋左腳踝全部都是傷後來筆錄作完警察說因為跟那台箱型車沒有擦撞所以對方的保險公司可以不受理,那台轎車車主說他前面的保險桿修1w5,然後打給廂型車車主,他很堅持他從那個地方出來沒有錯,最後會對對方廂型車提告,請問我這樣有沒有�
車禍事故釐清與法律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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