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保險理賠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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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上個月27號發生車禍
右腳有開刀釘鋼釘,住院5天後回家休養
診斷書上寫右側股骨粗隆骨折看護一個月休養三個月(要持續回診)
今天對方保險公司打電話過來說如果我狀況好點可以打電話叫他們來談和解
請問我是要現在就和解呢還是等多複診幾次在和解
我大概可以跟保險公司要求多少賠償金?
Update:
那請問職業疾病生活津貼我能夠申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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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3-02-22
本人在上個月27號發生車禍
右腳有開刀釘鋼釘,住院5天後回家休養建議待傷勢較穩定後再來談和解,和解之前醫療費用可申請強制險理賠,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供你參考。此部份的理賠不論責任。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二條,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限。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整理如下: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掛號費、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出院後居家看護須有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義齒器材及裝置費(每缺損一齒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但缺損五齒以上者,合計以新臺幣五萬元為限)。診斷書上寫右側股骨粗隆骨折看護一個月休養三個月(要持續回診)除上述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之外,另可向加害者或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一、醫療費用:超出強制險理賠�
Jacky avatarJacky2013-02-23
強制險一定要保,若常開車騎車意外險跟第三人責任險最好一起保(不貴)
千萬不要直接在監理站旁邊保或是單子一來就交錢,通常這樣會貴至少200-300元,我之前就有詳細比較過便宜的強制險,有汽機車,分一年或兩年,直接現折200-250元,有富邦新光很多家可以選熟悉的,有的有送免費道路拖吊(車壞掉的顧路邊的時候很有用,自行找人拖吊超貴的),重點是每次保險可以累積紅利,很像信用卡累積點數,而且是終身有效,在下次保的時候就可以折抵保費,像我家人都在這邊保,每年紅利折保費差不多1、2千塊,等於是1台機車2年的強制險免費了,給想省錢的爸爸媽媽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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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試算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