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刑事民事肇事責任主因次因待轉搶黃燈初判表 - 法律
By Madame
at 2011-07-18T00:00
at 2011-07-18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小妹發生車禍,想先大概了解肇事責任主次因的問題,已向警方調到監視器
了,監視器記錄的畫面如下。(監視器只錄道路平面的狀況,而紅綠燈則是沒
有錄到)
小妹(開車),在十字路口(有斑馬線+紅綠燈),準備待轉往左進入與我方向垂
直的道路,我到十字路口準備待轉的時候是綠燈,停了2秒吧,接著號誌燈轉
成黃燈,我就慢慢、徐徐像左前進(當然對向車道的直行車也都慢慢停下來
了,剩下搶黃燈或是正好也在路中央的汽機車),而對向車道有1台汽車也
已經到了十字路口的中央,它讓我先左轉,於是我慢慢前進,又跑出1台機車
(應該是搶黃燈或闖紅燈吧),硬要從我車頭前面過,我趕緊停了一下讓他先
過,因此沒有發生事情,當我又準備繼續開的時候,突然間,一台機車,很
快直接撞上我的右邊副駕駛座的車門,而至於那台汽車,因為有讓我先左轉
的情況,就從我車尾拐了一下開走了。(而發生車禍機車撞上我當時,我馬上
看號誌燈是亮紅燈的,後面我去醫院探望他時,他也承認他搶黃燈)
我想請問:
1.機車是直行車嗎? 又我是轉彎車嗎?
2.機車不是撞上我車頭,而是不長眼睛的直接撞上我右邊副駕駛座車門,這樣主次因是誰呢?
3.我有問過警察,警察說因為監視器沒有錄到紅綠燈,應該都是搶黃燈,或是沒有所謂號誌燈的問題,(言下之意是說機車也沒有所謂闖紅燈的問題),是這樣嗎?
4.如果照警察說的,找不到機車闖紅燈的證據,所以沒有號誌燈的問題,那初判表大概會怎麼寫呢?
5.如果初判表寫機車:未注意車前狀態,而我的部分寫:未依規定讓直行車先行,請問主次因是誰呢?
6.我有錄音到他承認他搶黃燈,請問這方面會對我有利嗎?
還請專業的大大們針對問題加以分析回答,謝謝!!!感恩!!!讓小妹早日安心!!!
Update:
再補充、請教一下,
7.機車承認搶黃燈或是有證據證明他搶黃燈,而發生車禍時號誌也確定是紅燈,又監視器錄影很明顯是他主動撞上我(當發生車禍時我車子已經幾乎跟左轉的路方向是平行的,也就是幾乎轉彎接近、已完成了),因此他要負起全部責任?
Update 2:
不好意思再請教一下,
8.如果機車是主因,他要求我賠償住院受傷的工作損失(我問過他了,他說他沒有勞保)以及財損(機車),但他是主因,我仍然要賠償他嗎?(我只有強制險,任意險全沒有)
Update 3:
經由各位大大的仔細解說和意見下,小妹對肇責方面的問題大致上有所了解了,在此先非常感謝大家的幫忙。
Update 4:
我現在有個疑問,那正確的待轉方式為何呢?
1.我要左轉的時候是綠燈,所以對向車道的直行車一定也是綠燈,等待對向車道沒有車的時候左轉過去,但如果此時發生事情,路權來論,我輸人了,因為很明顯都是綠燈,都有資格走,所以直行車路權最大。
2.我要左轉(待轉)的時候是綠燈,但對向車道直行車一直出現我不能左轉,因此我等到紅燈了,對向車道直行車停下來了,趕緊左轉,但...與我垂直的那條路上的號誌燈是綠燈,如果我左轉到一半,那條路上的汽機車因為是綠燈了,不讓我先行,發生事情了,以路權論,我還是輸人,因為我是轉彎車,他們名正言順是直行車,況且還綠燈! 又可以說我闖紅燈+左轉彎車,所以我又是主因...
Update 5:
以這2種方式(加上我本身發問是黃燈下左轉,發生事故,那就是3種了),來論路權,根本都輸人阿,那我不是不用左轉了嗎? 唉.......到底正確的待轉方式是怎樣呢?
了,監視器記錄的畫面如下。(監視器只錄道路平面的狀況,而紅綠燈則是沒
有錄到)
小妹(開車),在十字路口(有斑馬線+紅綠燈),準備待轉往左進入與我方向垂
直的道路,我到十字路口準備待轉的時候是綠燈,停了2秒吧,接著號誌燈轉
成黃燈,我就慢慢、徐徐像左前進(當然對向車道的直行車也都慢慢停下來
了,剩下搶黃燈或是正好也在路中央的汽機車),而對向車道有1台汽車也
已經到了十字路口的中央,它讓我先左轉,於是我慢慢前進,又跑出1台機車
(應該是搶黃燈或闖紅燈吧),硬要從我車頭前面過,我趕緊停了一下讓他先
過,因此沒有發生事情,當我又準備繼續開的時候,突然間,一台機車,很
快直接撞上我的右邊副駕駛座的車門,而至於那台汽車,因為有讓我先左轉
的情況,就從我車尾拐了一下開走了。(而發生車禍機車撞上我當時,我馬上
看號誌燈是亮紅燈的,後面我去醫院探望他時,他也承認他搶黃燈)
我想請問:
1.機車是直行車嗎? 又我是轉彎車嗎?
2.機車不是撞上我車頭,而是不長眼睛的直接撞上我右邊副駕駛座車門,這樣主次因是誰呢?
3.我有問過警察,警察說因為監視器沒有錄到紅綠燈,應該都是搶黃燈,或是沒有所謂號誌燈的問題,(言下之意是說機車也沒有所謂闖紅燈的問題),是這樣嗎?
4.如果照警察說的,找不到機車闖紅燈的證據,所以沒有號誌燈的問題,那初判表大概會怎麼寫呢?
5.如果初判表寫機車:未注意車前狀態,而我的部分寫:未依規定讓直行車先行,請問主次因是誰呢?
6.我有錄音到他承認他搶黃燈,請問這方面會對我有利嗎?
還請專業的大大們針對問題加以分析回答,謝謝!!!感恩!!!讓小妹早日安心!!!
Update:
再補充、請教一下,
7.機車承認搶黃燈或是有證據證明他搶黃燈,而發生車禍時號誌也確定是紅燈,又監視器錄影很明顯是他主動撞上我(當發生車禍時我車子已經幾乎跟左轉的路方向是平行的,也就是幾乎轉彎接近、已完成了),因此他要負起全部責任?
Update 2:
不好意思再請教一下,
8.如果機車是主因,他要求我賠償住院受傷的工作損失(我問過他了,他說他沒有勞保)以及財損(機車),但他是主因,我仍然要賠償他嗎?(我只有強制險,任意險全沒有)
Update 3:
經由各位大大的仔細解說和意見下,小妹對肇責方面的問題大致上有所了解了,在此先非常感謝大家的幫忙。
Update 4:
我現在有個疑問,那正確的待轉方式為何呢?
1.我要左轉的時候是綠燈,所以對向車道的直行車一定也是綠燈,等待對向車道沒有車的時候左轉過去,但如果此時發生事情,路權來論,我輸人了,因為很明顯都是綠燈,都有資格走,所以直行車路權最大。
2.我要左轉(待轉)的時候是綠燈,但對向車道直行車一直出現我不能左轉,因此我等到紅燈了,對向車道直行車停下來了,趕緊左轉,但...與我垂直的那條路上的號誌燈是綠燈,如果我左轉到一半,那條路上的汽機車因為是綠燈了,不讓我先行,發生事情了,以路權論,我還是輸人,因為我是轉彎車,他們名正言順是直行車,況且還綠燈! 又可以說我闖紅燈+左轉彎車,所以我又是主因...
Update 5:
以這2種方式(加上我本身發問是黃燈下左轉,發生事故,那就是3種了),來論路權,根本都輸人阿,那我不是不用左轉了嗎? 唉.......到底正確的待轉方式是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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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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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Poppy
at 2011-07-18T08:20
at 2011-07-18T08:20
2011-07-20 12:52:41 補充: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道或
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五款只是略為敘明法規,正確的左轉方式只
能靠自己【小心、謹慎】累積經驗,台灣道路狹窄,除了少數(以比例)道路設
有三個車道(以上),其最內側車道號誌以設有左轉專用號誌遵行左轉彎,此時
不會與對向直行車有所衝突。當未設有左轉專用號誌進行左轉彎時,尤需特別
留意對向汽車旁邊(慢車道)突然出現的直行機車,
2011-07-20 13:02:29 補充:
往往較易發生事故均是在對向汽車禮讓左轉彎車時,另一旁直行的機車看不到
(妳),因為雙方視線被該輛(禮讓)車子擋住,雙方視線於相互行進至脫離該輛
汽車時距離已近,左轉彎車速度必然較慢可以馬上煞車,直行機車在看到突然
出現在眼前的左轉汽車大概都只剩下2-5公尺,此時要在一秒內將時速30-40甚
至50-60的速度馬上停止根本就來不及了。
所以,個人在左轉彎時,遇上禮讓的汽車我會示意請它先走,待完全看得到對
向所有車輛均在我來得及左轉完成的空間時再進行左轉彎。另外,當對向汽機
車很多並無意禮讓我時,我會像妳一樣幾乎呈橫向直行準備狀態,
2011-07-20 13:10:46 補充:
等原本我方號誌轉換紅燈(重點:且看到對向汽機車已靜止)時,再開始行進。
相關單位其實每年均會統計車禍事故發生總件數、及總件數當中名列前矛肇事
因素等,再針對易發生原因做軟、硬體改善,如二段式左轉便是因為前幾年多
半係機車直接在大路口左轉與對向汽車發生碰撞造成傷亡而設。北部亦有不少
十字路口禁止車輛左轉彎(需右轉、右轉再右轉才能完成你的行駛方向),個人
覺得此項規劃不錯,雖然多數人會嫌麻煩,一旦持續此作法便會習慣,畢竟,
左轉彎與直行車發生碰撞的事故還是相當多。
By Andrew
at 2011-07-20T13:19
at 2011-07-20T13:19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h
By Emily
at 2011-07-19T05:38
at 2011-07-19T05:38
閣下還是轉彎車
是屬於肇事主因
對方是次因
而且對方亦有受傷
閣下根本是挨打的一方
請趕緊請您的保險公司安排和解事宜
但因你只有強制險....
現在只能請熟識保險的朋友幫你安排和解
或者申請調解吧
By Quintina
at 2011-07-22T23:31
at 2011-07-22T23:31
也就是幾乎轉彎接近、已完成了"
如果該路口只是很常見的"十"字型路口,那顯然妳仍然是轉彎車~~~
所以,快去找能證明對方搶黃燈(不依燈號行駛)的證據吧。
2011-07-20 08:36:05 補充:
"我現在有個疑問,那正確的待轉方式為何呢? "
版主的問題
基本上都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內~~
自己看吧!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
By William
at 2011-07-21T14:51
at 2011-07-21T14:51
2011-07-19 12:29:01 補充:
如果當時他撞到你的主線燈號是黃燈,那就是雙方都有錯;
但如果當時是他撞到你的主線燈號是紅燈,那就是他錯了。
---------------------------
也就是說你要付他醫療費(以強制保險賠償為主賠償來源)
---------------------------
記得七天後,拿身份證、駕照、交通事故處理紅單去交通事故處理紅單中的交通警察局申請車禍事故相關照片和現場圖,30天後去申請車禍初步分析表。
2011-07-19 21:26:04 補充:
至於修車費,就只要帶身分證、駕照和交通事故處理紅單去區公所申請調解,然後調解委員會記通知書給你,之後請你照著通知書的時間到通知書中的地點,先向調解委員講出你在車禍發生前及發生當時的情況,然後再拿出修車收據,向調解委員講,要對方付修理費就可以拿到修車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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