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判斷誰對誰錯該誰賠(急)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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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號下午2點多我騎機車經台XX線回家,在一處十字路口發現一阿婆騎機車不動,這個路口是警示燈,我的線路閃黃燈,阿婆閃紅燈,我原先要讓阿婆先過,所以減速,可是騎到離阿婆剩下20公尺時,我看阿婆不動,因此我加速通過,結果剛過斑馬線不久,兩輛車就撞在一起了(頭對頭),然後我立即煞車,可是阿婆又加速,造成兩車開始旋轉,結果我轉了90度站著,阿婆轉100度躺在兩車中間,他的機車壓住了她的腳,我立即把車停在原位,去把她的車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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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a avatarIna2013-06-11
閃紅燈應暫停禮讓閃黃燈,閃紅燈主因閃黃燈未減速未注意等次因也可能沒有建議你也上醫院就診取得就診紀錄提防對方濫用過失傷害釐清責任,多錯多賠少錯少賠沒錯不賠保險人員說甚麼與你無關跟你撞在一起的不是他重點在於你要取得就診紀錄,提防過失傷害=====(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車禍事故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