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及相關法律詢問~急送10點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9月初我先生因違規紅燈直騎機車,對向車道剛好綠燈,一位女性也騎機車直接往我先生車尾撞上,當時我先生第一時間先報警,對方告知她有孕二個月,當下我先生立即撥打119電話,一切程序都等警察做好後,隨著警察同去醫院探試對方,聽醫生說要腦震盪當日晚也沒有婦科醫生看診,所以要留院查看,次日早上不到十點,我想再去醫院探視對方撥通電話詢問,對方先生卻說他太太急著想回家休息所以人已辦出院在家中了,晚間我們還直接去對方家��

All Comments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3-10-11
「詢問某刑事警員,說他們可以向我們要求賠償十萬元若上法院就不只十萬元」這句話無法構成恐嚇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約七天後向警察拿,由警察寫的,當雙方對警方所作的肇事責任研判有異議時,可送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如果車禍主因完全在你們,最好能好好的調解致於車子的損害賠償以回復原狀為原則,因此如果車子已經老舊,就必須扣除折舊部分,回復到原來樣貌。有其他的後續的法律程序問題歡迎和律師討論******************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