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之前,如果對方過世,還可理賠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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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想請教有關車禍的問題

我幾個月前走在斑馬線上被80歲開車左轉的大姐撞到。

大姐沒有受傷。
我是右腳腓骨&踝骨骨折 + 韌帶撕裂傷


警察的初判表說:
我尚未發現肇事責任。
大姐則是沒有禮讓行人。


大姐有保第三責任險。(泰安產險)


我因為還在復健。泰安是請我把醫療告一段落,再來跟他們申請理賠。


但有個擔心是.... 如果大姐在和解之前過世(畢竟都80歲了)

保險公司會不會就不受理我之後的理賠了呢?
或就算還是受理, 也不用擔心我提出告訴,就便宜行事?

畢竟我就算要告民事or刑事,也會沒有告訴的對象



另外再請問, 要提出刑事告訴,要半年之內

但我最快也要一年後才能取出鋼釘
就算取出鋼釘的醫療費用可以用強制險部分給付

但取出鋼釘的其他費用 (工作損失/看護....)
可以跟保險公司用預估的方式先賠給我嗎?

如果不行的話.... 那可能真的就要再拖一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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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racy avatarTracy2023-04-30
有收據提收據,沒有收據就依照常理
Agnes avatarAgnes2023-05-03
告八十歲老人刑事??法院跟地檢署應該比你還害怕...:D
Lucy avatarLucy2023-05-05
80歲的駕照有沒有問題
Jacky avatarJacky2023-05-08
民事可以跟繼承人求償,刑事就只能放棄了。
Liam avatarLiam2023-05-07
先提過失傷害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