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之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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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小弟請教一個問題。
甲跟乙發生車禍,
甲百分百肇責。
雙方在調解委員會達成和解,
甲負擔乙車在原廠修車一切費用,
乙也同意。
但是因為乙車原廠說因為叫料跟維修預估要三個月,所以雙方同意最後一天付款日為6/30

那如果乙不修,可以要求甲提早賠款嗎?
會不會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
感謝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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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llum avatarCallum2016-04-04
假如調解會這樣寫,不能直接拿錢(道德風險)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6-04-08
要嘛就是直接先買單付給原廠
簡單講,照調解內容,乙沒有選擇不修的權利,因為這是甲履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04-08
行和解內容的必要要件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6-04-13
感謝m大!
Regina avatarRegina2016-04-17
乙有選擇不修的權力只是也不要拿錢而已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