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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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前幾週發生車禍,我方左轉彎擦撞到對向直行機車
對方住院3天,診斷證明為手腳挫傷
對方出院後,約在警察分局進行和解
經過一番討論(殺價)約定8萬元和解
醫療費部份由強制險支付
當下付錢並雙方簽署和解書
整個過程皆在分局並由承辦員警做證
今天對方提告過失傷害
想請教,在這情況下,小弟會被判刑嗎?
需要額外支付民事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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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ris avatarIris2020-09-10
要看和解書內容是怎麼寫?
Jack avatarJack2020-09-11
就分局提供的和解書,內容有提到乙方放棄刑事及民事訴訟
權,但我知道刑事還是可以提告,現在我擔心民事需要在額
外支付
Ingrid avatarIngrid2020-09-14
民事和解就和解了 然後就算對方反悔
你拿著和解書上法院一般也不會判多重
Mason avatarMason2020-09-18
感謝大大的回答
Zora avatarZora2020-09-23
刑民都放棄了就不用擔心
Callum avatarCallum2020-09-25
感謝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0-09-27
民事已經買斷,刑事又因為有這一張和解,頂多拘役或罰金
然後配上緩刑
Dora avatarDora2020-09-27
感謝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0-09-28
我比較好奇分局員警竟然願意幫你作證
Mason avatarMason2020-09-29
算是幫忙協調做筆錄然後在場看我們和解,對方拿了錢要反
悔提告,他也看不下去,有說願意做證證明和解過程跟對方
已確實收錢
Vanessa avatarVanessa2020-09-30
本來要自己打一篇,但發現網路上有白話版,內容也沒什麼
問題,就請原波自己點選連結囉~
https://reurl.cc/Oq4GWr
法律板之宗旨應係提供板友有關法律問題及法學知識的探討
。針對繫屬中甚至尚未繫屬之個案,提問具體之宣告刑度、
甚至回答法院「頂多」宣告如何,均顯有越俎代庖之嫌。我
們都不是個案之承審法官,事前預斷等極可能斲傷司法公信
力之舉,宜盡量避免。
Dinah avatarDinah2020-10-04
說不定直接緩起訴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0-10-04
感謝大家的回覆,綜合大家的意見,我只要不用再支付民事
賠償就足夠,因為我覺得已經做到該負責的了,輕微挫傷8萬
,醫療費另計,我自認無愧就算最後拘役罰款我也接受,錢
要給我寧可給國庫
Damian avatarDamian2020-10-09
原波負責任的態度值得肯定。
你的案子讓板友們知道除和解書外,務必要請對方同時簽署
「刑事告訴狀」跟「撤回告訴狀」。這部分比較偏實務操作
及屬專業領域,多須實際待過法院刑庭或刑事律師才會瞭解
Dora avatarDora2020-10-09
在鄉鎮市公所調解,也是一種方式。
Xanthe avatarXanthe2020-10-13
有的人會訂立違約金條款,但我不確定要求被害人不得
提起告訴之約定,會不會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
Bennie avatarBennie2020-10-14
在德國立法例,刑事告訴權是可以捨棄;但台灣司法實
務認為不得事先捨棄。
Olive avatarOlive2020-10-15
正要說鄉鎮市公所調解,沒想到你就先說了XD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0-10-19
違約金部分無效,最高法院、高院都有判決
Mary avatarMary2020-10-21
最高法院那個案子還是律師幫忙見證Q_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