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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 除非進入鄉鎮調解委員會調解程序
否則對方即便簽了和解協議 也能反悔提告
因為台灣刑事告訴不能事先放棄
甚至本人和解 配偶也能提告?
但保險員卻說不需要 只要簽了就不能再告
而且即使進調解委員會對方也不見得會出席
除非已經私下協調破裂
建議我和對方約好時間地點
再聯絡理賠人員一起出席
請問 私下和解的法律保障究竟如何?
我可以先跟對方和保險公司談好金額後
再申請到鄉鎮調解委員會簽協議書嗎?
有無實務上不會激怒對方
法律上又有保障的作法呢?
另外 對方有保險可賠我車損
卻開條件 如果我自行修車 則可降低我的賠償金額
這是害怕保費調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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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 除非進入鄉鎮調解委員會調解程序
否則對方即便簽了和解協議 也能反悔提告
因為台灣刑事告訴不能事先放棄
甚至本人和解 配偶也能提告?
但保險員卻說不需要 只要簽了就不能再告
而且即使進調解委員會對方也不見得會出席
除非已經私下協調破裂
建議我和對方約好時間地點
再聯絡理賠人員一起出席
請問 私下和解的法律保障究竟如何?
我可以先跟對方和保險公司談好金額後
再申請到鄉鎮調解委員會簽協議書嗎?
有無實務上不會激怒對方
法律上又有保障的作法呢?
另外 對方有保險可賠我車損
卻開條件 如果我自行修車 則可降低我的賠償金額
這是害怕保費調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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