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後對方又寄調解會通知來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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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大家幫忙一下∼本人於今年度五月出遊花蓮時與人發生擦撞,對方為當地人仕,我開車,對方騎車。事故發生由我方副駕駛人員先叫救護車及報警,未移動現場,副駕駛陪同傷者去醫院。由於傷者有年紀加手脫臼,由我留置現場並去警局作筆錄,因對方為原住民語言方面無法清楚溝通,且有受傷,警方言,之後再補作筆錄,但本人因工作關係需於隔天離開花蓮,作筆錄前有載對方家屬去醫院,對方說要等她大兒子回來處理,當下也一直留在醫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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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4-09-03
1.如果對方有提告(過失傷害),可以先將之前的和解書先遞送給檢察官。2.現在對方又申請公所的調解,建議你可能要向警員申請:(1)車禍現場圖(2)初步研判表以方便釐清雙方的肇責,因為整個車禍的發生是依雙方所有支出的費用去計算屬於自己應負擔百分比。加上之前的和解書其效力不完全,故對方才會再度請求調解。建議你可以先瀏覽這個網址http://www.justlaw.com.tw/counseling.php?gp=227...
Ida avatarIda2014-09-05
車禍和解後對方又寄調解會通知來.版大你好你和對方的和解書有問題:對方必需要簽委任書,他兒子才能代理他爸爸與你和解所以本案因和解有暇疵,對方可能藉機再和你調解求償一次參考:首席理賠100招/痞客邦(首席理賠終身相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