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問題跟對方和解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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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有問題想問一下我前幾個月發生車禍我是騎機車往北方向我是直線上班對方開車往南方方向從雙黃線彎進入往北車道造成我左腳小腿粉碎性骨折十字韌帶也骨折+左腳的大拇趾也骨折也因為這樣工作也丟了我23歲對方是女的跟我父親是國小同學我損失約40幾萬.有證明或收據在調解第1次時對方很有誠意就開價15萬他說這是極限因為他的每個月薪資2萬出頭不包括強自險對方沒有保第3責任險等於一般強自險可以拿6萬7萬在調解第2次時對方加5萬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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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 avatarTom2014-01-03
不好意思我有問題想問一下我前幾個月發生車禍我是騎機車往北方向我是直線上班對方開車往南方方向從雙黃線彎進入往北車道是否迴轉?造成我左腳小腿粉碎性骨折十字韌帶也骨折+左腳的大拇趾也骨折也因為這樣工作也丟了傷勢不輕且有後遺症可能,故建議待傷勢較穩定及損害較明確後再來談和解,和解之前醫療費用可申請強制險理賠,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供你參考。此部份的理賠不論責任。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二條,每一受��
Olive avatarOlive2014-01-02
建議可以考慮和解****如有疑問歡迎來電討論...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4-01-04
我受委任(有委任書)替人處理車禍糾紛的經驗講給你參考1.你說損失約40幾萬(有證明或收據)2.對方陸續追加到準備賠償你,等於她願賠償20萬,另有強制險可獲賠6.5萬,總共你只能拿到26~27萬3.既已到此地步,檢察官認為「你舉證充分,且傷者最大(既使對方只有1%的肇事責任),過失傷害絕對成立,也沒有再搬是是非非出來辯得你活她死了」4.過失傷害的刑責通常至少會判一個月的徒刑,肇事者除了賠你的錢仍得賠到夠(合理合情合法)之外,就還得準備3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