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對方置之不理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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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人)於四月一日於未設有燈號與斑馬線之路口穿越.被急駛而來之機車(毫無剎車情況下)撞傷.(有監視錄相)縫了26針.另外身上也有多處受傷.事後我看不見對方有一絲絲的誠意想解決.我想提出告訴.請問我要如何提告?又當告什麼?謝謝!!並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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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3-06-19
智多星針對問題、提供個人實務經驗回覆如下~我(行人)於四月一日於未設有燈號與斑馬線之路口穿越.被急駛而來之機車(毫無剎車情況下)撞傷.於事故三十天後,可至事故地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免費),上面就可清楚看出雙方的肇事責任主次因。(有監視錄相)縫了26針.另外身上也有多處受傷.事後我看不見對方有一絲絲的誠意想解決.我想提出告訴.請問我要如何提告?又當告什麼?謝謝!!並祝平安!!因我方受傷,對方會有民刑事上的責任:刑事上會有過�
Freda avatarFreda2013-06-20
你要不要搜尋MY權益ITM上這單位看看他們有在處理及探討個人權益上的問題希望對你有幫助!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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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 avatarThomas201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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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a avatarFreda2013-06-18
未設有燈號與斑馬線之路口穿越<=行人不是最大..............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3-06-17
直接跟當初受理警察說明要提告就好了.能和解就和解.你可請當地民意代表如議員.村里長.鄉代幫忙協調溝通談和解.也可到公所請調解委員會調解.強制險部份.強制險醫療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自用車亦可比照辦理。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須由醫師開斷診斷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