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youtu.be/M4TurOJ5S2I?list=UUbGFUqIdMu6sOzqagDhRqJA請至2:10分開始觀看。請問我方(汽車駕駛)有無任何責任須負責?(未注意車前狀況這一條例?)因對方(摩托車)要對我方提出過失傷害(作筆錄時提出)。請問"過失傷害"的定義為何,如何成立?目前已收到調節委員會的通知單。PS:目前我朋友都是交由保險公司處理,除了對方要提出過失傷害的部分。
車禍後續處理問題20141017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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