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續賠償解答!!!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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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12/22號當天下午發生車禍,發生地點在無號誌交岔路口,因為對方車速過快來不及閃避而被撞,被撞後雙方都飛出去,所幸我人沒事,但對方收到比較嚴重的擦傷,後來也去就醫,過幾天我申請的初步研判表出來了,對方肇事原因:1.行經無號誌交岔路口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線道或支線到,左方車為讓右方車先行。2.駕駛人所述行車速度已逾肇事地點行車限速。我方肇事原因:駕駛疏忽。我想請問這樣研判表出來我要怎麼跟他談和解,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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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nie avatarBennie2014-01-12
本人在12/22號當天下午發生車禍,發生地點在無號誌交岔路口無號誌路口的路權研判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1項2款。因為對方車速過快來不及閃避而被撞,被撞後雙方都飛出去,所幸我人沒事,但對方收到比較嚴重的擦傷,後來也去就醫傷者可依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過幾天我申請的初步研判表出來了,對方肇��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4-01-11
需要雙方協商雙方都有受傷,互咬過失傷害兩敗俱傷=(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http://blog.xuite.net/sdman6481/blog/95255816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4-01-13
1.對方是肇事主因,我方為肇事次因2.工作損失是指無法工作期間的薪資?他是可以要求,但是是依雙方談定的比例喔~~包含修車期間,為了去上班所產生的交通車資,一樣可以提出另外,您也可以提出同樣的要求~~再來,修車的部份,您本來就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但不可能負全額,一樣是以雙方談定的比例來處理~~雙方的金額是可以折抵的....以上供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