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幾個月發生了一件小車禍,車禍過程如下:我開車,因前方垃圾車正在到垃圾所以我停在他後方等他到完垃圾,等到垃圾車開動後我剛剛起步時(時速不到10km/hr),一輛機車由後方路口左轉彎擦撞到我車子前方保險桿.當時我下車查看,機車騎士右腳掌有擦傷,所以我立刻開車載他到醫院急診室照X光,確定他腳掌骨頭沒事後,急診室幫他上藥.離開急診室後我開車載他到附近交通隊備案.警察跟我們一同到現場做筆錄.因為當時認為他腳只是擦傷,我幫他付了急診室的
車禍後肇責歸屬及後續處理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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