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要準備什麼資料 - 法律
By Selena
at 2010-07-09T00:00
at 2010-07-09T00:00
Table of Contents
自已是在7月6號晚上7點20分發生車禍的
我的機車強制險是保泰安
投保基本型
責任現在還不知道是誰對誰錯
目前我手上的資料只有下面三種
1.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2.醫生診斷證明書
3.兩張醫療費用明細
除了這三張 我還該準備什麼資料
家人說,你在車禍現場所撞壞要修理東西的收據都要留下
目前是否要告知泰安我發生車禍
是否要去泰安填寫什麼資料
我投保基本型的
那泰安理賠的項目有那些
我自已要準備什麼資料給泰安
我的機車強制險是保泰安
投保基本型
責任現在還不知道是誰對誰錯
目前我手上的資料只有下面三種
1.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2.醫生診斷證明書
3.兩張醫療費用明細
除了這三張 我還該準備什麼資料
家人說,你在車禍現場所撞壞要修理東西的收據都要留下
目前是否要告知泰安我發生車禍
是否要去泰安填寫什麼資料
我投保基本型的
那泰安理賠的項目有那些
我自已要準備什麼資料給泰安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Kelly
at 2010-07-09T17:37
at 2010-07-09T17:37
1.所有的單據通通要留下
2.泰安基本型的內容我不清楚,但是應該只有強制險而已,你可以打電話去確認
3.你自己的強制險是不會賠給你的,強制險是雙方交叉理賠的,我在底下會補充強制險理賠內容
4.你準備行駕照影本,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醫療單據,把這幾樣交給泰安產險就可以了
===================================================
強制險(體傷)理賠部份:
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以下簡稱本保險) 之保險人依本法規定為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時,以其必須且合理之實際支出之相關醫療費用為限。但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以新台幣二十萬元為限。
前項所稱之相關醫療費用,指下列各款費用:
一、急救費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及隨車醫護人員費用。
二、診療費 :指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項目 及受害人自行負擔之門診、急診或住院費用、掛號費、診斷證明書費、膳食費、自行負擔之義肢器材及裝置費、義齒或義眼器材及裝置費用,及其他經醫師認為治療上必要之輔助器材所需費用。受害人在合格醫師開設之醫療院所診療或住院,而非以全民健康保險給付者,準用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
三、交通費 :指轉診、出院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
四、看護費 :指住院期間因傷情嚴重所需之特別護理費及看護費等。但居家看護以經主治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
前項第二款所規定診療費用,其限額如下:
一、自行負擔之住院費用 :每日以新台幣一千五百元為限。
二、膳食費 :每日以新台幣一百八十元為限。
三、自行負擔之義肢器材及裝置費 :每一上肢或下肢以新台幣五萬元為限。
四、義齒器材及裝置費 :每缺損一齒以新台幣一萬元為限。但缺損五齒以上者,合計以新台幣五萬元為限。
五、義眼器材及裝置費 :每顆以新台幣一萬元為限。
六、其他必要之輔助器材費用 :以新台幣兩萬元為限。
第二項第四款所規定之看護費用,每日以新台幣一千二元為限,但不得逾三十日。
===================================================
另外
肇事責任部分:
1、先釐清肇事責任,了解雙方於此事故中有無過失『主要依道路交通安全規範內容、可由『事故分析研判表』得知』 。
可經由警方受理報案一個月後至《警察局交通隊》申請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不需付費
若雙方有其一不服,可向當地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其鑑定結果係法院判決依據 ,申請鑑定需付費新台幣參仟圓整。
如果車禍事故原因單純不複雜,就不用再多花錢做鑑定了,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的內容將會跟鑑定結果100%相同。
車禍理賠部分:
除了強制險,還可依過失『肇事責任、一般以百分比之比例』,傷者可向另一方求償之項目:
1 、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需有薪資證明 ,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月 × 不能工作月數。需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
2 、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 ,需他人(可主張近親看護)看護多少時間×2萬/月。
3 、財產損失:車損(需保留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明細),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衣褲、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附相片、估價單、收據)。
4 、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依傷勢預估後續之診療費用及其他非健保醫療費用。
5 、非財產上之損失(俗稱精神賠償或慰撫金):依據本次車禍傷亡損失之嚴重程度、雙方身份、地位、資力,評估我方身心受創程度,來要求對方賠償,無一定標準確定金額。
2010-07-09 11:19:03 補充:
如果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你拿到後,發現對方有肇事責任而你也受傷了
則你有權利提出傷害告訴,利用刑事來逼迫對方民事和解,是常見的方法
你可以先看對方態度如何?再決定要不要提告
若對方態度不理不睬,千萬不要心軟,馬上提告,有的爛人就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不要像我一樣一時心軟,後患無窮,詳情請見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2010-07-11 10:26:44 補充:
哈哈哈感謝葉笑本大大的指正
我打錯了,是交給對方保險公司
相信以夜校本大大的專業,一定知道強制險是交叉理賠的
By Hazel
at 2010-07-13T03:00
at 2010-07-13T03:00
Related Posts
上訴二審第一次開庭法官就說你要上訴嗎?我會判更重喔
By Robert
at 2010-07-09T00:00
at 2010-07-09T00:00
玩車何時能跟飆車切割?????玩車不等於飆車
By Callum
at 2010-07-09T00:00
at 2010-07-09T00:00
車禍理賠和肇事鑑定
By Doris
at 2010-07-09T00:00
at 2010-07-09T00:00
恐嚇罪成立如何提民事精神賠嘗
By Quanna
at 2010-07-09T00:00
at 2010-07-09T00:00
綠寶石破完四天王後紀錄消失(386中文卡帶)
By Jacky
at 2010-07-09T00:00
at 2010-07-09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