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提告(法律諮詢)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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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刑事車禍提告,被告認罪!
法庭上調解金我開6~7萬,私下調解時被告說她是香港人嫁到台灣,她說她沒錢,我告訴她我的底限36000,她還是說沒有錢,我告知會走完司法程序!!因她是借別人的車肇事,請問我是否可在法院上要求車主付連帶責任,因肇事者擁有香港及台灣護照,如被判刑她是否可持香港護照離境,而不用付法律刑責呢?麻煩法律人解答如何做比較好,謝謝!!
Update:
肇事者說:她沒工作以及現和先生分居中!!
Update 2:
肇事者從頭到尾都沒有要和解的意思,因敗訴檢察官希望我再給她一次機會,她才勉為其難答應,和解破裂回歸司法程序,因要被判刑她好像也不怕,還是判刑她可持台灣/香港護照離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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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ena avatarQueena2011-06-18
你要要求車主負連帶責任首先他是否有因明知不能駕駛而駕駛,因車主借車給人使用若明知其不能駕駛(如酒駕或無照)便可要求,每輛車不是有強制險嗎?先求保險之賠償,其餘再與其告訴,況且他不是還有先生?在該庭上時也可將此情形告知法官或檢察官,他如此根本無和解之誠意,但先看你的要求是否合理,若合理他又不和解,這也會作為量刑之參考,屆時她有可能會再加刑期或易科罰金加倍給付,等刑事庭將結束時再送出附帶民事賠償申請,如此若勝訴則可取得債權,便給及時將其財產或薪資扣押,以求保全你的權利,這樣他不僅有刑事前科而且此債權以理論上他一輩子都須還,但建議你先由保險公司申請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