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擦撞(他人擦撞到我的車子,我認為沒有事情,即離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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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描述:他人擦撞到我的車子,我認為沒有事情,即離開,事後接到通知做筆錄。雙方無身體無任何地方受傷,我的車子有一點小擦痕,對方的車子保險桿壞了要求賠償1萬多元。警方說如私下和解,可能不會開紅單(3個月吊照,不能開車)。問題一:如確認後是對方的錯,紅單也開了,是否可以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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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ther avatarHeather2015-01-20
事情描述:他人擦撞到我的車子,我認為沒有事情,即離開,事後接到通知做筆錄。雙方無身體無任何地方受傷,未保持現場,逕行離開,當然都屬[肇事逃逸]案件。只是本案無人受傷僅止於侵權損害賠償,無任何刑事責任存在!本案就僅屬一般,民事侵權損害賠償,的交通事故案件。我的車子有一點小擦痕,對方的車子保險桿壞了要求賠償1萬多元。本案的爭議點"僅在於一萬多元是否合理,是否有價差爭議而已。雖然財損這一部份"依法你是可以�
Tom avatarTom201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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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avatarMichael2015-01-16
申訴什麼您這種狀況就是肇事逃逸好在對方沒體傷只有車損最多就是民事問題+扣照1個月
Annie avatarAnnie2015-01-19
車禍移動現場...會被人家咬死死
Kumar avatarKumar2015-01-16
挖哩勒~您怎會先走了!!要是對方告你肇事逃逸~你會有理說不清!!趁還好處理~賠錢了事就算了!!不經一事不長一智!!賠他錢~在公所順便辦和解!!一定要在第3單位賠他錢跟何解!!!不然將來又一大堆屁事~看您怎麼辦!!!2015-01-1602:20:10補充:鑑定誰對誰錯算了~一定是你不對~因為您先走了!!隨便對方說~您一定是不對的!!不要再擴充案件!趕快賠錢和解財是重點!!以免再衍伸出不必要的麻煩~畢竟是你先走得!您只能說~有理說不清!!...
Sandy avatarSandy2015-01-18
你的車子是否有裝行車紀錄器?有的話提供當證據沒有的話就比較麻煩,因為雙方都已經離開現場,怎麼證明是誰擦撞誰呢?警察有說明開什麼樣的罰單嗎?如果是這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二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那最好你自己能舉證是對方撞你行車紀錄器,路口監視器這類的,只要確認是對方的錯,你的罰單可以申�
Ethan avatarEthan2015-01-16
那是故鑑定誰對誰錯??既然是他撞你.那怎會是你陪他?怎樣造成擦撞的?紅單規紅單..擬申訴最多就是在跟對方和解部份橋....他沒告你肇逃就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