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擦撞-小轎車對機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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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家人行經辛亥路二段,在建國高架橋旁邊有一個Y字形的交叉口,為三線道
我方是小轎車,要往Y字形的右邊(靠台大社科院)
他方是機車,要往Y字形的左方

一開始我方行駛在中間線道,要切到右道,但未打方向燈
他方一開始行駛在最右線道,要往左切,似乎也未打方向燈
結果機車擦撞到我方小轎車的右後方(右後座車門再靠車尾一點)
當下機車騎士(約60歲男子)左臉頰、左手臂、腿部擦傷
有馬上報警,救護車也有來
但是騎士拒絕去醫院所以沒上救護車

後來接到騎士家屬電話,要求7000元賠償
其中機車修理費2000多(這部分家人接受沒有異議)
剩餘費用包含工作通勤不便、皮肉痛精神賠償
目前家裡的看法是如果7000能解決且不會開罰單那就直接以這價碼和解
若還是需要收罰單,則要求把價碼壓低

但詢問了警察局和交通隊,對於罰金的說法並不一致
因此想詢問版上大大
若在7天內和解是否可不必收罰單
以及各位對於7000元賠償的看法如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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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ae avatarRae2016-11-15
算便宜了,記得和解上要寫不追遡民事與刑事告訴
Ula avatarUla2016-11-18
擦傷都是幾十萬在索賠不然就告刑事的 7000是遇到大好人
Steve avatarSteve2016-11-22
看內文敘述法規上你一定站不住腳 7千超級便宜
Kama avatarKama2016-11-25
罰單?如果是行政罰跟你們有無和解無關,只要求七千
元的話,就和解吧,過失傷害去開庭成本一定比這個
高。除非妳方完全無肇事責任,但是不太可能。
Lucy avatarLucy2016-11-28
另外就是告訴權放棄之約定無效,和解書寫了還是可以
告。
Ina avatarIna2016-11-30
七千真的便宜,我開庭有遇到就是一個車禍小擦傷,告
過失傷害要求七萬還打到高等法院來。
Ula avatarUla2016-12-04
和解跟罰單是兩碼子事,和解是對方未來會不會就其損
害以訴訟追討的問題,罰單則是警方認定有無違反交通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6-12-07
規則的結論,沒有什麼七天之內和解不收罰單的。
Necoo avatarNecoo2016-12-11
以車禍案件來說,雖然不是都如上面所說幾十萬索賠,
但7000元和解的確是非常低的金額。
David avatarDavid2016-12-13
至於放棄告訴權約定要區分,民事告訴權可預先放棄,
Megan avatarMegan2016-12-15
刑事告訴權則不得事先放棄,不過有簽和解書的話,縱
使對方提告,提出和解書面給檢方,有相當機會能不起
Noah avatarNoah2016-12-17
訴處分。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12-21
七千真的很便宜,因為本件事故,從文字來看雙方都有錯
但是你沒傷他有傷,他多一條刑事可以告你,這樣還要看嗎?
George avatarGeorge2016-12-22
聰明一天,還不如跟對方談一談,不要七千,包個六千六和解
而對方其實開七千真的沒有獅子開口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6-12-26
和解和解 ,雙方要和才有解
六千六吉數,對方聽了搞不好更滿意
還要 care 罰單?真的是 呆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12-26
可以去查新聞 以為沒事騎走,結果被告肇事逃逸 ,索賠
「800萬」
擦傷而已噢
Leila avatarLeila2016-12-27
七千真是佛心來著。 我的話會先多開一個零。
Necoo avatarNecoo2017-01-01
不要看新聞講法律,一個案件不代「其他都是這樣」。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7-01-05
更別說索賠求償跟實際判賠完全不一樣,實務上多得是
獅子大開口最後被法院打臉的。
Belly avatarBelly2017-01-09
我會立馬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