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騎車途中與對方擦撞~事發過程如下~朋友友直行車(機車).和對方停駛在路邊小貨車發生擦撞.朋友敘述:遠處時看對方當時沒有打方向燈(左).直到我方機車已行駛到小貨車身旁.才打方向燈後直接切入車道.完全沒有看後視鏡或轉頭看是否有來車.就這樣我朋友在緊急煞車也閃避不及擦撞上對方左側駕駛車門後.跌到對向車道臉面朝下.臉部鼻下多處挫傷.牙齒斷4顆.手腳也多處挫傷.事發當時已有人報警來處理據我之後到了現場了解現場被對方破壞了.所謂的�
車禍擦撞可申請哪些理賠項目?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