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6月小孩剛買18歲考了駕照,12月騎車行經三線道見左轉燈亮直接左轉(應二段式左轉,有收到違規罰單),內線左轉車道一部轎車直行,以致機車擦撞轎車右後方,小孩受傷救護車送醫,處理警員交代要去做筆錄,對方說沒啥事轎車有保險,之後這是一直沒下文,以為沒事,但時過近2年收到法院通知富邦保險索賠,想問:1.處理警員是否該主動給交通事故處理單,告知對方資料以便連絡,也該提示和解事項,2.汽車內線左轉車道直行以致事故沒有責任嗎?3.保險公司只來電話
車禍未給事故處理單?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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