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對方有擦傷沒有和解會怎麼樣嗎?
事情是在去年12月發生的
雙方都騎機車,在十字路口,我為前車
因為快到路口聽到有救護車的聲音要過路口(當時我騎的方向是綠燈,而救護車是紅燈)
而前方有機車停下來了,所以我也跟著停下來
就在我剛剛停下來的時候,我就被撞了
撞到我的排氣管的防燙蓋
而我倒車剛好扶在前方以停下來的機車上,所以沒整個倒下去(完全沒碰到已停下的機車及機車駕駛),因此完全沒受傷,只有防燙蓋掉了
而從後方撞我的機車駕駛,應該是太快,所以撞到我的機車後人有側倒(有碰到我的排氣管燙傷,其他應該沒有其他外傷)
以上是事發經過
接下來他父親來就說要叫救護車,就要到醫院做筆錄
做完筆錄,對方父親就說,我們是有心想要和解
那看我是要55分還是64分,對方父親都可以接受
我覺��
事情是在去年12月發生的
雙方都騎機車,在十字路口,我為前車
因為快到路口聽到有救護車的聲音要過路口(當時我騎的方向是綠燈,而救護車是紅燈)
而前方有機車停下來了,所以我也跟著停下來
就在我剛剛停下來的時候,我就被撞了
撞到我的排氣管的防燙蓋
而我倒車剛好扶在前方以停下來的機車上,所以沒整個倒下去(完全沒碰到已停下的機車及機車駕駛),因此完全沒受傷,只有防燙蓋掉了
而從後方撞我的機車駕駛,應該是太快,所以撞到我的機車後人有側倒(有碰到我的排氣管燙傷,其他應該沒有其他外傷)
以上是事發經過
接下來他父親來就說要叫救護車,就要到醫院做筆錄
做完筆錄,對方父親就說,我們是有心想要和解
那看我是要55分還是64分,對方父親都可以接受
我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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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如你有過失(肇事責任)沒和解,對方可以告你過失傷害(六個月內)。另還可向你要求損害賠償(2年內)。受傷醫療費用可申請強制險。
{{事情是在去年12月發生的,雙方都騎機車,在十字路口,我為前車,因為快到路口聽到有救護車的聲音要過路口(當時我騎的方向是綠燈,而救護車是紅燈),而前方有機車停下來了,所以我也跟著停下來,就在我剛剛停下來的時候,我就被撞了撞到我的排氣管的防燙蓋,而我倒車剛好扶在前方以停下來的機車上,所以沒整個倒下去(完全沒碰到已停下的機車及機車駕駛),因此完全沒受傷,只有防燙蓋掉了,而從後方撞我的機車駕駛,應該是太快,所以撞到我的機車後人有側倒(有碰到我的排氣管燙傷,其他應該沒有其他外傷)}}
A:依你所述,對方(不依規定保持前、後距離未注意車前狀況)應為肇事主因,
我方車是否有(無故緊急煞車)仍須看雙方的筆錄,及警方依現場證據研判。
建議您可依循下述來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比例:
1.在事故七天後,可至事故地交通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及照片(免費),這張圖就可以大概看出雙方肇事責任。
2.於事故三十天後,可至事故地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免費),上面就可清楚看出雙方的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