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理賠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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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責任是我方7成,對方3成
對方在自家快餐店上班
事故發生後,對方血胸住院

我方及對方只有強制險
我方沒有受傷,但車子有壞掉,維修費11000
我方賠償對方機車維修30000

本來對方口口聲聲說只要賠償醫藥費就好
後來又變成要賠償上班損失
因為醫師診斷證明上也寫要休養3個月
對方說他的薪資一個月是3.5萬
但提不出證明,實際上我們大概知道自助餐廚工的薪資到哪,根本沒這麼多…
但為了早點和解我們還是答應賠償
73500元
後來強制險理賠下來了,對方醫藥費花了4萬,理賠沒有問題
但後續對方一直咬著要我們賠他休養3個月的看護費,但醫生診斷證明並沒有註明休養期
間需專人照護,且對方無法提出證明有請人照顧

對方出院一週後就在家自行工作了
去慰問對方時剛好碰到他已經正常工作(後續對方家人是很緊張叫他快去休息,然後演得
很痛的樣子…)

如果對方提不出休養期間需要專人照顧的證據是否就不用理會他
其實和解書對方已經簽了
但事後才來唧唧歪歪說理賠不夠多什麼的,這樣是否可以不用理會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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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nie avatarAnnie2017-11-28
拖過六個月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7-12-03
和解書都簽了幹嘛還理他
Noah avatarNoah2017-12-03
過失傷害罪
Noah avatarNoah2017-12-06
民事可以不用理會,但是刑事責任依舊在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7-12-09
實務上,我國告訴權因法無明文規定,不能事先捨棄。
但如果已提起告訴又撤回的話,該告訴人不得再重行告訴
(刑事訴訟法第238條參照)。
Kelly avatarKelly2017-12-11
如果已撤回刑事告訴的話,因為已經和解,就不必理他了
Isla avatarIsla2017-12-13
如果對方未提起告訴的話,在六個月內仍能提起,但通常
檢察官或法院這邊會給緩起訴或緩刑之類的。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7-12-14
除非和解書內容寫得很爛,不然應該還好。
Kumar avatarKumar20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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