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理賠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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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載孩子上學時
經過一條巷子
地上沒有標線

當時為上班時間
所以對向一直有來車
來來往往的車子皆是靠左或靠右騎

後來在我對向
有一位機車騎士
忽然從車陣衝到我這

當時我根本閃避不及
所以我被自己的機車壓倒受傷
(還好孩子沒事 但也受到驚嚇)

後來有請警察和救護車
送至急診後
檢查手腳都有挫傷
(現在是手腳都有很大片的瘀青
走路腳會痛)

因為對方自己知道
自己急於轉到一條巷子
而太早轉彎
也說自己一時恍神
目前對方有意和我和解

但是關於保險的部分
我:有強制險 無實支實付
對方:無強制險 有實支實付

之前有跟對方說關於我請假的薪資
和醫療費 要由他幫忙
他有回答能幫盡量幫


因為上周四五六日
看完急診後就先在家休息

今天第一天看中醫
醫生說我應該要看一個月
(看中醫我也需要請半天假)

請問大家
關於理賠我應該開多少比較適合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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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obert avatarRobert2019-01-17
有單據的列單據 沒單據的就精神損失
Linda avatarLinda2019-01-18
至於求償多少 金額就是讓你可以原諒他的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