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月初我騎機車跟一位開車的小姐在"-|"字行路口發生擦撞當天因為趕上班所以紅燈左轉,那位小姐也闖紅燈....我認為雙方各有錯所以不打算對那位小姐作額外求償.....我只要求醫藥費用而已住院費花了2萬多....請了半個月的假然後又勉強去上班須穿背架四個月目前正在等警方的簡易判決下來.....因為太扯了,對方保險公司只有在出車禍幾天有打電話給我。。。。然後音訊全無!"如果"以判決是"我有錯"的前提下....問題1:那我還��
車禍理賠問題...蠻急的@@"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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