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發生為甚麼會與車速沒關係?這是為我們調解的委員親口講的 - 超速

Table of Contents

請教各位大大:一個沒有戴安全帽.沒有駕照.又超速的人騎摩托車是否是自殺性的行為?我的車才遷回來5天而已就遇到如此不吉利的事情.我不對的地方式....我雙黃線要迴轉.可是他在車線道時都已經撞到我後駕駛座的後輪了.這是去年12/22號發生的.我們雙方也在今年4月17號第一次協調.我很想告訴那調解委員.他連駕照<人權>都沒有了哪來的路權?我又跟調解委員講他對方車速實在太快了.我才從停車格要出來車線道他就撞到我了他若車速不要這麼快的話.��

All Comments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1-05-26
第二百八十四條(過失傷害罪)【告訴乃論】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之二(動力車輛駕駛人之責任)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
Thomas avatarThomas2011-05-26
看來你要告他民事毀損,並要求民事賠償(可參閱回答者的答案)吧。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1-05-26
我不對的地方式....我雙黃線要迴轉他是直行車!!誰知你要迴轉呢?方向燈也只有左轉或右轉!!並沒有迴轉燈!!當然是你的錯了!!就算是你迴轉成功!!他從後方追撞!!那也表示他煞車不及!!但他並沒有違規!!因你沒算好對方車速.距離就直接迴轉!!且是?從停車格直接迴轉那也表示當你迴轉時!!你已經是隨意變換車道從外側經內側又跨越雙黃線!!他的車速.安全帽.駕照.那都是行政裁罰!!與案件無關!!且是雙黃線!!是禁止超車.迴轉的道路!!你考試沒考嗎?道路交通管理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