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私下和解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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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是左轉機車...被直行機車撞到腳踏板那部份...這樣責任都是我要負責嗎?<路權的關係>他就沒責任嗎?我本身也幫她出醫藥費,修理機車費用都我出了,現在說要和解要我賠他一個月的薪水...3萬多吧,他人也沒怎樣,問他怎樣一下這痛一下那痛的,我比他嚴重許多~該做的我都做了,現在和解可能談不攏了...我該怎麼做...請大大幫忙一下....當時是有警察到場...他說不要叫警察要私下和解..我想簡單就好...也跟警察說私下和解就好了....現在變成這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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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 avatarOscar2013-08-22
1.你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2.對方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是肇事次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3.你當時要叫警察來處理是對方不願意的.你當時沒有報案現可向警方報案登記備查.4.對方這痛一下那痛的,要有就醫證明才可以.他現在只是獅子大開口而以.而且你本身也有受傷.獅子大開口的這種人.對方若告你傷害.你也可告對方傷害.這樣雙方都不好.現在的人很糟糕.車禍受傷動不動就要獅子大開口.很沒有道德良知.這��
Regina avatarRegina2013-08-18
您好我推薦你中華民國權益保障協會上網收尋my權益itm前些日子因為本人糾紛處理不妥也是經由朋友介紹這公益團體作處理事情也經由他們的專業經驗圓滿處理感謝他們熱心幫忙希望對你有所幫忙請多多支持權益保障協會謝謝...Showmore
Tom avatarTom2013-08-19
爛人用爛招:警察有來,但是沒有去做筆錄.所以現在什麼都不承認了拉~~他要告你,他要請律師,都隨便他.你出庭只要他拿出證據,你說你是直行車啦.他是左轉車.要如何證明當時誰直行?到出庭時,監視器紀錄也沒啦.不過你真的有賠人家3萬喔?有賠就好了啦....Showmore
Olga avatarOlga2013-08-22
就算上法院賠他也不用賠3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