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經過:行在三線道最右側車道,忽然在我的左側看到有輛車子的車頭,離我非常靠近,有想說趕快遠離他,但下一秒就已經躺在地上了。(事後回想他當時應該是要超我車,但未抓好距離)我們兩為平行車,且我沒有變換車道。送醫院後,由於驚嚇和緊張過度因此腦袋空白,因此有問肇事者為什麼會撞到我,他告知我像要閃東西好像我忽然衝出去,因此當下我也這麼認為,加上牙齒被撞斷很多顆所以很痛完全無法思考,就依對方的說法做了筆錄,警員
車禍筆錄做錯了初步判斷為對方無錯是否還能挽救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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