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離職日是5/31
但是我從二月份開始,就在前公司和新公司同事
ㄧ起運作新公司業務。
期間我把客戶資料,原料成本,廠商資料等,用
前公司email陸續寄出給新公司同事。
現在前公司發現了,也找到相關mail說要告我。
我是不是會敗訴,前公司可能會和我求償什麼?
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忙解答。
另外,我5/31離職日,五月最後ㄧ週我請事假特休
去新公司上班,是不是也違法了。
Update:
可我沒有簽僱傭契約耶!這樣也要被罰嗎?
但是我從二月份開始,就在前公司和新公司同事
ㄧ起運作新公司業務。
期間我把客戶資料,原料成本,廠商資料等,用
前公司email陸續寄出給新公司同事。
現在前公司發現了,也找到相關mail說要告我。
我是不是會敗訴,前公司可能會和我求償什麼?
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忙解答。
另外,我5/31離職日,五月最後ㄧ週我請事假特休
去新公司上班,是不是也違法了。
Update:
可我沒有簽僱傭契約耶!這樣也要被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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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公司因此的損失
還有你洩漏的秘密對公司的影響程度
且一般進公司應該都有要求簽契約吧?契約一般都會寫不能洩漏秘密+賠償金額你可以參考看看這金額(之前看過的案例,離職後洩密,判賠金額有離職後1-2年工資的2倍,也有看過判賠1xx萬的。)
因為你是在在職期間就開始洩漏秘密,比離職後才洩漏還嚴重,金額可能會更高
且會牽扯到民法和刑法你可以用「背信罪」、「營業秘密」、「工商秘密」等關鍵字搜尋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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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你可以參考看看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7324
2013-06-2921:02:33補充:
email刪掉就沒了<-你太天真了,一般再使用的人,刪掉後的確就找不到了,但如果是對電腦比較有研究的人,還是有可能找回來,且你還是用公司的網路傳的,這被發現的機率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