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我今天拿到了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我被開了1.迴車前未注意來往車輛2.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受傷我是一台125的普通重型機車我在迴車前~有確實的看過後方並無來車~我當時在第2車道時速差不多只有10公里~(後方並無來車)在要迴轉時~我的車頭已經進入內車道後方突然有一台小客車衝撞我方龍頭對方停車點是在肇事地點約50公尺後方才停下對方當時有超載有跟警方說過~但是今天收到的研判分析表只有寫~涉嫌超速行駛所以責任歸屬都�
車禍肇事歸屬 - 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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