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事故對方擺濫 - 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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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中我弟行經台中平交道附近和一輛執行車擦撞兩人均受傷對方脫臼和多處擦傷我弟多處擦傷右腳大拇指軟骨骨折據我弟說法那時她準備轉彎因地上無話待轉格故慢行轉彎對方闖黃燈且超速(雖然對方說她時速只有50)擦撞後我弟當場倒下對方飛出十字路口至人行道所幸無兩人均無大礙修養一個月昨日與對方電話討論和解問題因我方認為是對方超速又闖紅燈向對方求償一萬元修車費(有機車行估價單)對方不服認為我弟當時未注意車況認為各修各的車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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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obia avatarZenobia2010-08-23
不知有無警方處理,如果沒有是無法鑑定。雙方均有受傷不知雙方有無向保險公司申報出險。妳們受傷部分不論對錯都可以請對方保險公司理賠。當然鑑定下來,民事部份保險公司會依據肇責理賠,當然你也可以請對方增加金額,可以理賠項目很多,不貼文也不贅述,可上我部落格參閱。拿驗傷單,去當初處理車禍員警單位提出過失傷害告訴,當然對方也可告你們,也可簡單一點,鑑定下來申請調解。你無法對對方父母提告(她們在電話中說不構成。..
Hedy avatarHedy2010-08-25
我認為妳們怎會過一個月才積極要去解決或處理呢??就我想法,現在要去解決這個問題會比剛發生時難處理。除非有錄影,可以還原現場,要不然像現在你們只能花錢問律師或問政府相關單位或有經驗的人士吧!!請下次處理任何有損自己權益事情,能夠積極些才是。才不會處理慢又後悔。...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