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機車原本在我後方,原本那台機車不知何時以靠近我左右方,當時後塞車於是我往左方靠了一下,當時他車頭只到我半個車身(保持在左後方的位置)並未並排騎駛,我開始慢慢煞車,後來他繼續騎,他右邊機車把手靠到我的左手肘,導致她摔車,摔在內向車道。於是我停在前面看人有無安好!看了之後沒甚麼事,疏於趕時間我就走了!1.這樣我是屬於前方車輛嘛?2.是我撞他?害她緊急剎車導致她摔車?3.請問他有行車有保持安全距離嘛?4.這樣匯構成肇事��
車禍肇事的責任歸屬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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