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肇事責任分攤問題 - 法律
By John
at 2010-01-15T00:00
at 2010-01-1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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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事發於2009/11月,A,B二車傍晚六點多於路口發生車禍
這個路口沒有號誌,二邊也都沒有"讓"or"慢"之標誌,兩台車都是沒有看到對方,
A車主張:B車為左方車未依規定禮讓右方車
B車主張:A車為少線道未依規定禮讓
有人可以釋疑一下,那方對呢?或是責任如何分攤?
現場圖(http://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1001/mobile01-...
警察機關的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內容如下:
A車->渉嫌未依規定減速
B車->渉嫌未依規定讓車
B車所主張的警察機關似乎未採用.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九款
的規定,也就是路權的競合判斷,路權依下列三種方式判定:
(1)支線車需讓幹線車
(2)少線車讓多線車
(3)"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讓右方車
以上必須依"順序"判斷
其中第��
事發於2009/11月,A,B二車傍晚六點多於路口發生車禍
這個路口沒有號誌,二邊也都沒有"讓"or"慢"之標誌,兩台車都是沒有看到對方,
A車主張:B車為左方車未依規定禮讓右方車
B車主張:A車為少線道未依規定禮讓
有人可以釋疑一下,那方對呢?或是責任如何分攤?
現場圖(http://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1001/mobile01-...
警察機關的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內容如下:
A車->渉嫌未依規定減速
B車->渉嫌未依規定讓車
B車所主張的警察機關似乎未採用.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九款
的規定,也就是路權的競合判斷,路權依下列三種方式判定:
(1)支線車需讓幹線車
(2)少線車讓多線車
(3)"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讓右方車
以上必須依"順序"判斷
其中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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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All Comments
By Lucy
at 2010-01-18T20:35
at 2010-01-18T20:35
發問Max大大您好,看得出來您找(蒐集)的資料不少,針對問題解說如下:
雙方之行為可參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二款: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因您提供網址無法進入,但依多數人於此路況會產生的疑慮,小弟猜測應該為相同狀況,其實答案已在您所找資料內,就是『前項第二款之車道數,以進入交岔路口之車道計算,』,對方車道數來回只有一個,你所行駛車道數應該為雙向來回兩車道,但、上述『以進入交岔路口之車道計算,』意思是單方向所行駛之車道數計算,非以往來雙向車道數『兩車道』計算,所以己方為本件事故主要肇事因素:『行至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左方車未禮右方車先行』;而對方因行經路口,不��
By Faithe
at 2010-01-19T16:53
at 2010-01-19T16:53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r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0-01-18T18:37
at 2010-01-18T18:37
2010-01-1723:44:28補充:
感謝您的回答;but,不好意思,恕我愚笨,真的看不出來A車行駛方向有四車道???是如何判斷的呢?提供現場照片給您參考(已Mail給您了),可以解惑一下嗎?
2010-01-1801:20:06補充:
感謝您的回覆,不過我強烈質疑警察單位的現場圖有繪製錯誤,我詳細看了紙本的現場圖,發現在圖面上方"處理編號"的((編號))二字中間,標有量測距離-->7.5m;這跟我去現場親自量測有很大的誤差,我現場量測大約4.3m,跟現場圖的距離標示差很多.
2010-01-1821:06:21補充:
還是很感謝史努比大大的詳細回答,我打算去申請鑑定,
2010-01-1823:32:26補充:
現場我去看了不下五次,今天晚上又特地再去看一次,從路頭看到路尾,都沒看到相關的邊線,而且A的車道寬也沒有警察機關所繪的7.5m距離(我真的想不出,台灣那邊有看到單一車道是7.5m的???),單車道從最旁邊人行道起算約4.3m,
從二邊的人行道旁開始量二個車道總距離也大概8m多,若是依警察機關所繪
單車道就有7.5m的話,那二個車道加起來不就有15m寬了.....
就是越看越是覺得警察機關所繪的現場圖有問題.
B車進入交岔路口時,雙向不是各有二車道的四線道嗎?這跟A車道進入交岔路口只有二車道相比;B車這邊不是屬多車道嗎?
怎麼量怎麼看都看不出A車道有四��
By Mason
at 2010-01-19T15:36
at 2010-01-19T15:36
單行道與一來一往的車道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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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edda
at 2010-01-15T00:00
at 2010-01-15T00:00
這樣的行為算侵犯隱私權嗎?
By Bethany
at 2010-01-15T00:00
at 2010-01-15T00:00
拜託各法律先進大大們,給小弟意見,小弟對社會早己沒信心了!
By Joe
at 2010-01-15T00:00
at 2010-01-15T00:00
觀察勒戒是否有其它取代方式或案例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0-01-15T00:00
at 2010-01-15T00:00
幫助犯or共同正犯?
By Heather
at 2010-01-15T00:00
at 2010-01-15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