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汽車):甲方對方(機車):乙方市區道路,甲方直行駛道路時速230,路口有踩煞車減速;乙方左轉彎車,無減速直接轉彎,甲方左車燈撞擊點,機車側面撞擊.機車倒地。乙方傷到神經需開刀,頸部受傷需戴著護頸套甲方只有保強制險,醫療部份交給保險公司乙方要求甲方要賠償,沒上班薪資部分3個月(1個月20000).機車修理費5000共65000甲方申請初判,上面說明:甲方未注意車前狀況、乙方未禮讓直行車請問肇責甲方需全額賠償乙方嗎?請問甲方該如何與乙方
車禍肇責賠償問題,未注意車前狀況?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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