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致死理賠 - 酒駕

Olive avatar
By Olive
at 2011-02-14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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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blog/nophoto_100x100.gif
有關車禍致死 前陣子 開車撞到人 我開在市區 快車道 沒超速沒酒駕一個人用走過去要過馬路到對面差2步就到雙黃線了因他頭低低不看一下就突然走過來因我沒看到他 可是車速大慨50內 沒踩煞車送醫後第二天過世了對方 52歲公務員 離婚 無子女 有哥姊 一位83 歲媽媽對方要求 350萬理賠金 保險除外因為我覺得 有點高 也沒那麼多錢賠 如真的沒錢賠 那上訴的 話我有可能被判刑嗎???民事 跟刑事 的 判決大慨會怎樣
已更新項目:
責任 是對方3我7
2 個已更新項目:
謝謝各位的回答
可是 好像沒得到 確切解答說::::
為甚麼 有些人說 這樣案例不會被判刑大慨會緩刑 上法院就不用付理賠金 是這樣嗎????
警察局那邊說的責任 是對方3我7
因為對方不走斑線 也不看一下路 因在想事吧!!聽說車禍一禮拜前剛離婚
我當時也不知怎麼 了 真的....因當天天氣有下點雨又晚上 路邊店家也提早打烊
反正 很多事都巧合
3 個已更新項目:
事發 後進醫院的費用 跟後事 有付了 13萬
因350有點多 自己也算受害者吧!!!!
4 個已更新項目:
我只保了強制險
現在對方不願見面 只申 請了調解委員會
因為大家都說 私下會合解的機率不高
因為 我也真沒那麼多錢
心理是蠻複雜的

All Comments

Caroline avatar
By Caroline
at 2011-02-16T06:25
很遺憾本案已經成為[死亡事故]案件。
現在暫時無須去擔心ˋ理會ˋ在意家屬說什麼,本案已成死亡事故案件,檢方務必要主動偵辦起訴。
檢方會命[現場處理單位],呈送所有現場圖~~等相關資料,再轉介鑑定單位做出鑑定。
哪怕肇事者[你] 只有1%的肇事責任存在,就足以構成過失致死的犯罪要件。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在實務上死亡案例之交通事故,只要有肇責一定會,被判刑是無庸置疑的 ,至於刑期高ˋ低,除了要視肇責百分比多寡之外,其最大的因數,還是要看是否已達成[民事和解] 作為刑期高ˋ低的依據標準。
假設已和解,在實務歷史案例經驗中,幾乎99%都以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甚至以[緩刑]結案不需要入監執行。
其重點前提 "
還是在於是否有達成民事和解 。
假設沒和解:一定是在七個有期徒刑以上,務必要入監執行。
至於賠償金額的部份"
每一個個案肇責不同,被害人其身分ˋ地位ˋ背景不同~等,都會有所差異,第一個重點,當然是肇事責任。
假設經交通隊的初步分系結果,或鑑定結果ˋ甚至最終的覆議結果,都顯示肇事者[你] 並無肇事責任[機率極低],那不論是刑ˋ民事,就都不需負擔任何責任 。
民事部份除強制險的160萬之外,分文都不必賠償[除非當事人你們自願支付],就法律成面而言,並沒有坊間所說的[道義責任]之說。
簡單的說"
本案縱使最終證實,肇事者完全無肇責存在 ,死者家屬至少也能獲得,強制險160萬元整的理賠金,外加住院期間20萬以下,實支實付的醫療費用。
不過該筆"
{強制險160萬元整的理賠金,外加住院期間20萬以下}的金額部分。
PS:
已預付 的13萬這部分"
你依法是可以,從和解總金額裡 ,主張扣除 。
死者家屬"原本就可跳過和解,自行向保險公司,申請同項ˋ同額 的理賠。
本案若你只想用[強制險理賠],這等於沒賠分文,任何被害人或家屬,應該都不可能接受 這種理賠方式。
至於百分比的問題"警察局那邊說的責任 是對方3我7
該警員若不是[菜鳥警員 ],就是那種[不懂裝懂 ]又[愛出風頭的警員 ]。
現場處理單位的警方,根本就[無任裁定判權 ]存在。
這也是長年來[保險公司誤導他人的陋習與詬病],不論是交通隊的分析研判表或處理警方,絕對不會告訴你或註明百分比的字樣。
從民國82年起已明令,不論是交通隊的初步分析研判表,或鑑定委員會的鑑定報告,都不准在研判表或報告書面上,出現百分比的字樣,都僅能以主因ˋ次因作為分辨而已,分攤百分比統一由法院判定,民間所說的百分比,都是保險公司,為爭取自己的利益自己喊出來的,一般民眾跟著被誤導所謂[人云我亦云]。
根本沒有任何法規可供依據,一般人跟著亂喊,一方說2比8ˋ另一方說4比6,5比5,3比7,1比9~~等,法條ˋ法規在哪?
沒有 法條作為依據,空喊是沒用的 ,不是喊口號,跟著喊造勢就會贏!
曾經有人摘錄:[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汽車險委員會編製] 內文 ,那並非[法律條文],還是僅止 於[保險公司 自訂]的內規而已。
不能做為 抗衡談判的依據。

2011-02-15 14:49:38 補充:
本案既然你是屬 [肇事主因]
若未能達成民事和解,100%絕對不可能會有緩刑的機會存在。
Catherine avatar
By Catherine
at 2011-02-17T09:15
新竹曾老師 回答的不錯 簡單扼要明潦
>>> 儘速和解才有機會輕判或緩刑
>>>上法院需負擔刑事及民事...不是不用付理賠金!!
Cara avatar
By Cara
at 2011-02-18T07:49
請教你一下車禍鑑定出來責任是3.7分配嗎???
那你的車所保的險只有普通的強制險嗎??還是有附加???
這種官司不是說上訴不賠就沒事了!!!
必竟撞死了法官也是要看當時處理的情形與事後態度!!
不一定會緩刑!!!
至於賠償金部份可以在跟家屬協調!不一定會這麼硬!!!
你可以找第三人來協助你談判理賠這塊部份!!!!
最好是把事情圓滿解決掉早日平復這件事情你也不會這麼掛心!
有需要在上我部落格或點大頭來信討論!
Bennie avatar
By Bennie
at 2011-02-16T13:01
有關車禍致死 前陣子 開車撞到人 我開在市區 快車道 沒超速沒酒駕一個人用走過去要過馬路到對面差2步就到雙黃線了因他頭低低不看一下就突然走過來因我沒看到他 可是車速大慨50內 沒踩煞車送醫後第二天過世了對方 52歲公務員 離婚 無子女 有哥姊 一位83 歲媽媽對方要求 350萬理賠金 保險除外因為我覺得 有點高 也沒那麼多錢賠
>>>確實有點高
如真的沒錢賠 那上訴的 話我有可能被判刑嗎???民事 跟刑事 的 判決大慨會怎樣
>>>如沒和解,刑事必定被判刑
第 276 條 (過失致死罪)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因業務上之過失致死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民事賠償要視雙方一切情況而定
第 192 條 ( 侵害生命權之損害賠償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 194 條 ( 侵害生命權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2011-02-14 16:34:47 補充 責任 是對方3我7
>>>鑑定結果嗎?
2011-02-15 12:05:49 補充:
1.為甚麼 有些人說 這樣案例不會被判刑大慨會緩刑, 上法院就不用付理賠金 是這樣嗎?
>>> 儘速和解才有機會輕判或緩刑
>>>上法院需負擔刑事及民事...不是不用付理賠金!!
Kama avatar
By Kama
at 2011-02-17T17:43
刑事: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
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若法官認為有理由就會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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