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對方雙方均為摩托車車禍後因為我違規用腳滑行穿越人行道被一台直行車撞傷當天對方無傷後來拿出1張車禍後第三天就醫證明手扭傷證明我多處挫傷沒住院就醫三次車損經保險公司估價後約2000元不到對方堅持不接受保險公司理賠開口要賠6-10萬的新車不答應後對方由車禍黃牛代為告上法庭是否需與之和解培其6萬元本人5年前購車自落地起就有投保高額第三責任險從未出險理賠員一直和對方聯繫對方堅持不要保險公司賠款要我賠他大於損失約30倍以��
車禍處裡後是否該答應對方無理要求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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