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請教幾個問題如下:一、我先生3月在高速公路發生車禍(追撞),一共有6台車。二、肇責初步判定我先生100%責任。其中前車未和解(A),後車其一付20萬已和解(B),其一保險公司代位求償17萬(C)。其餘未求價,我們自身車損約1.2萬。三、我們於本月已提出專業鑑定,需待兩個月得知結果。四、前車(未和解)向我先生提出過失傷害告訴(皮下組織出血),求償10萬(對方車輛報廢金額粗估1.5萬)。已開庭五、當庭已簽和解書(未公證)我想確認的問題是一��
車禍被告過失傷害,如何處理(20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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