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要上法院了...我好緊張該怎麼說?? - 法律
By Donna
at 2015-07-07T00:00
at 2015-07-07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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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車禍已經發生一年多了...其中經過不再贅述
反正現在就是我方受傷車損有報警作筆錄對方則無受傷
當初調解對方三次未到我方三次都有到,兩次自行送調解委員會一次檢察官命令調解。
檢察官送車禍鑑定委員會對方依然未到出來結果為對方肇事主因我方肇事次因
接下來就要上法院了我真的真的非常緊張
緊張到都睡不好每天都在想這件事想我應該要怎麼在法官面前說話
我知道我能要求的就是醫藥費(有收據750)修車費(有收據6000)
車禍隔天依然忍著痛上班所以沒有在家休養
對方沒有一句抱歉沒有任何的表示只是在檢察官面前就乖的跟甚麼一樣
在我面前就大聲咆哮擺明了就是不要調解不要賠償
那我該怎麼辦....?
我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要調解或開偵查庭的前三天我都睡不好...很想去撞牆...
朋友都說我態度太軟弱所以對方��
反正現在就是我方受傷車損有報警作筆錄對方則無受傷
當初調解對方三次未到我方三次都有到,兩次自行送調解委員會一次檢察官命令調解。
檢察官送車禍鑑定委員會對方依然未到出來結果為對方肇事主因我方肇事次因
接下來就要上法院了我真的真的非常緊張
緊張到都睡不好每天都在想這件事想我應該要怎麼在法官面前說話
我知道我能要求的就是醫藥費(有收據750)修車費(有收據6000)
車禍隔天依然忍著痛上班所以沒有在家休養
對方沒有一句抱歉沒有任何的表示只是在檢察官面前就乖的跟甚麼一樣
在我面前就大聲咆哮擺明了就是不要調解不要賠償
那我該怎麼辦....?
我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要調解或開偵查庭的前三天我都睡不好...很想去撞牆...
朋友都說我態度太軟弱所以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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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All Comments
By Audriana
at 2015-07-09T09:44
at 2015-07-09T09:44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
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上限2萬元.自用車亦可比照辦理。
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每日以1200元為限.但不得超過30日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義齒器材及裝置費.每缺損一齒以新臺幣萬元為限.但缺損五齒以上者.合計新臺幣萬五元為限.第3人責任險.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薪資證明: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20008元作為參考
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財產損失.只要是因此次車禍所造成的損之皆可列為財產損失.
如修車費.或�
By Candice
at 2015-07-10T15:45
at 2015-07-10T15:45
中部地區民眾可至本人辦公室免費諮詢,林老師親自講解車禍處理流程。
By Jacob
at 2015-07-10T16:50
at 2015-07-10T16:50
對方再怎麼硬也硬不過司法~
跟對方對話要帶錄音筆在身上,把對方**態度錄下來.
必要時拿出來當證物.
你軟弱就要承擔後果.
要硬才會贏.
By Harry
at 2015-07-08T07:25
at 2015-07-08T07:25
2.法務部104年新法律修正,交通警察單位不可以研判肇事(原因次因和主因),避免跟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及法院判定的肇事原因有衝突(原因次因和主因),而造成原告和被告的糾紛
2015-07-0818:30:09補充:
路權優先問題、車禍責任比例問題.檢具相關有利之資料,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花3000元)申請鑑定!
2-1路權優先問題、車禍責任比例問題.檢具相關有利之資料,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花3000元)申請鑑定!
2-1法院據於審理判定的[重要証據].[.路權優先問題][車禍責任比例問題].檢具相關之資料,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法院據於審理判定的[重要証據..[鑑定報告.書].....法院據於審理判定的重要証據
2015-07-0818:30:17補充:
參考資料:有許多不同法律新知及承辦案件案件參考搜尋【奇摩知識家法律專業的天空第一線實務經驗】、有各種法律案件參考。
2015-07-0819:18:21補充:
1..法務部104年新法律修正,交通警察單位不可以研判肇事(原因次因和主因),避免跟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及
2.法院判定的肇事原因有衝突(原因次因和主因),而造成原告和被告的糾紛
By Lydia
at 2015-07-10T13:06
at 2015-07-10T13:06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By Harry
at 2015-07-09T20:51
at 2015-07-09T20:51
一、醫療費用。
二、就診交通費(需有計乘車單據)。
三、精神上損害賠償。
四、你的傷勢應該不至於到不能工作吧,但如果就醫那幾天沒辦法工作應該可以求償。
五、如果醫生在診斷證明書上有寫你需要看護,就算是親屬看護也可以請求,一天是二千,除非你在台南。
六、財損的部分要另外請求,不能以刑附民的方式處理。
By Sandy
at 2015-07-08T13:12
at 2015-07-08T13:12
若沒有符合可尋求法助會協助
一萬元就能尋求律師協助
建議攜帶完整資料尋求專業人士協助
By Tom
at 2015-07-07T20:57
at 2015-07-07T20:57
老實說<車禍隔天依然忍著痛上班所以沒有在家休養>這點對您的求償很不利,你無法要求薪資損失...因為你沒有薪資短少證明
<我知道我能要求的就是醫藥費(有收據750)修車費(有收據6000)>
醫藥費強制險就可以申請了,不需要和解或提告完
修車費(有收據6000),依據則任比例,應該賠你7成吧,4200元。
<我真的不知道我該怎麼辦...>
可以跟我這邊諮詢一下,您可放心。請點選我的ID將聯絡寄給我,我會盡快跟你連絡,您可以拿到的應該不只你想的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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