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七月二十五日與對方擦撞對方是由對向違規迴轉,我煞車不及與對方身發生擦撞,擦撞位子兩線道內中間虛線偏內(內線為禁行機車道)對方屬於酒駕行為(抽血報告:酒精反應248),疑似未戴安全帽(現場事故照對方機車倒地時安全帽在腳踏板那個位子;我起身關心對方時頭部沒有安全帽)對方狀況昏迷指數6,叫他時手腳有反應目前手頭上只有"現場事故圖"."現場事故照"."對方的酒測數字"及"我和對方的交涉及探訪對方時間"行車紀�
車禍該如何處理?懇請相關單位入內提攜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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