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調解(我方受重傷對方沒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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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方是車子我方是機車情形:在一個十字路口我方要往左轉對面的對方要直走然後在中間發生了撞擊然後我方送醫在加護病房手腳各斷右邊頭額要剖腦下巴和兩眼最兩側的骨頭牙齒都斷掉昏迷指數3對方只有車上的物品和車子撞擊損失如果死去我們可以要求對方賠醫藥費和精神賠償費和他目前工作薪水到65歲加起來的錢嗎?如果沒死醒過來我們可以要求對方賠醫藥費和精神賠償費和目前工作薪水到他完全康復有功做能力時加起來的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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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5-07-02
你好:為你回答問題,事故的處理與雙方路權、肇事責任有絕對相關!也就是說~要向對方請求賠償的前提得建構在對方有過失的前提下!就肇事責任而言,除非該處有左轉專用燈號,不然我方責任肯定會比較重!甚至有全部肇事責任的可能!所以先確認雙方責任將是最為重要的事。對方是否有未注意車前狀況或行經路口未減速慢行的次要過失乃重中之重。關於肇事責任,我方可於事發7天後向警方申請現場圖、照片。事發30天後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
Ethan avatarEthan2015-07-01
建議您攜帶完整證據尋求專業人士協助如符合法扶會資格得已尋求協會若不符合資格,可尋求法助會幫忙!!
Tracy avatarTracy2015-07-02
請先確認雙方的肇事因素吧若沒有號誌問題左轉車為肇事主因的機會較大甚至是肇事全責這時...對方是免賠半毛錢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