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況是這樣的於3月4號中午我的友人騎車再我的前方直行對向機車來車突然左轉導致我友人撞上送急診後因為氣胸手術完後醫生證明開兩個月休養左手嚴重挫傷左手肘神精部份需持續觀察追蹤也有申請了交通隊的初判是對方的錯但是經由第一次的調解我方只要求了兩個月的薪資補償以及一萬多的醫寮費用總共83000車損及家人看護請假的費用還有其他醫療耗材跟就醫往來車馬費因為覺得對方也並不是想車禍所以並沒有要對方賠償全額也有告訴對方可以分��
車禍調解及法律途徑疑問(內詳)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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