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責任歸屬及後續賠償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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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我前幾天行駛於三線道的最內側快車道我前方有一個路口無任何交通號誌我快到路口時右方一台機車衝出,未減速且邊騎邊看他的右方(車是朝他左方來的。。。)我看到當時有按喇叭也踩剎車,但來不及就撞上交警判斷我的撞擊點是車頭右前角我車右輪到車門也都是機車撞毀的傷機車騎士目前受傷還在住院請問這樣責任歸屬是我對比較多還是錯比較多呢。。。。。。。汽車強制險沒有保第三責任險。。。如果到時對方要求和解 合理要求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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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na avatarBrianna2014-06-08
1.對方支線道車未讓幹線道車先行.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102條.你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是肇事次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2.你可用強制險及第3人責任險理賠對方.但第3人責任險是依據肇責歸屬賠償.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3.這樣責任歸屬原則上對方是錯比較多.你若沒有保第3人責任險就只有自掏腰包依據肇責歸屬賠償.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