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責任釐清,探討路權的爭議? - 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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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經過:有一起機車車禍,剛過路口約5公尺(已非路口號誌處),甲在前、乙在後,甲車速慢,不知何因於車道內左彎了一下,乙車從左側超速撞擊。雙方說法:甲腦出血所以有些事沒有印象,但確定自己原本是要直行去購物,而左彎時還在車道內,並無越界或違規,左彎原因似乎是有東西掉落或要看什麼東西,他完全想不起來,但當時有確認過後方無車。現在的人都知道直行車的絕對路權,所以不管任何狀況只要你撞到人就一律咬定是對方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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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ina avatarEdwina2013-06-09
要閃坑要閃東西車輛就是需離開原本的行車方向這就屬於"變換行車方向"這本就是需注意其他方向的狀況但這都是要證據才能知道當沒有證據時這會以"雙方都同為肇事因素"...
Xanthe avatarXanthe2013-06-12
有影片證明對方偏移(左轉)或者對方親口承認,對方主因你可能超車不當、未注意等次因也可能沒有沒有影片,前車不承認可能就變成你超車不當主因或者完全責任=====道路交通安全規則89到110看看======(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我買的�
Steve avatarSteve201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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