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剛山有辦(籮筐會)類似夜市那種.那天因為有車輛管制大家也都把車停在路邊機車道上.而我也停在機車道上.但那天結束後我因為有事沒去移車.放在機車道上2.3天.但因為違規停車導致一名眼睛不好的機車騎士從我車後面撞上.我的車後行李箱凹下去.後保險桿和吼燈殼也壞了.他的腿斷掉.警方通知後才去移車.也有做筆錄.後來對方要我們賠償不然說要對我提告.第一次到調解委員會和解.我們的車有保責任險.保險公司也答應賠了15萬給對方.我們想說應該��
車禍賠償及提告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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