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問題 - 法律
By Carol
at 2009-05-22T12:03
at 2009-05-22T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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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想在這裡請教一下大家一些車禍處理的事宜
詳細的經過如下:
小弟在4/29日晚間10點左右行經新莊中正路的時候與對方機車發生車禍,
中正路總共有三個車道,內側道、外車道及機車道.......
我當時行駛在外車道的最外緣也就是跟機車道相接的線上附近,不過車的位置
還是在外車道上,然後以時速大約不到30Km的速度打右方向燈準備轉進右前方的
加油站(方向燈至少在前10M的時候就已經打了),也看了後照鏡(但真的沒看到對方)
當我一彎過去時(對方堅持他是騎在機車道上),對方機車的車頭撞到我的右大腿右側後,
對方連車帶人飛出去,而我則是車頭稍微往左偏後用腳撐住車子沒有倒,
事情發生後,我馬上叫救護車及報警,在警察來之前現場都沒有任何的移動,
隨後我也馬上跟去醫院關心對方(60歲左右的阿伯),後來診斷是肩胛骨
及後方肋骨四五節的部分斷裂,而後來對方轉至長庚醫院,在他轉至長庚醫院時,
我也馬上買水果去醫院探望他,當時他的說法是沒有動刀,後來隔了兩天以後,對方
出院返家後也主動跟我聯絡說他出院了,然後問說準備要怎麼處理,我詢問家人後
家人希望我去申請調解,因此我也立刻去申請,就在今天5/22調解,調解委員在
一開頭稍為詢問一下後,就很開門見山的跟對方問說對方希望我要賠多少錢,
對方提出說醫藥費部分先不看(阿伯後來又開肩頰骨了,因為他回家後很不舒服)
,他本身開麵包店,他是老闆也負責送貨的工作,
但手受傷後,他沒有辦法工作必須請人來幫忙送,然後醫生診斷至少要三個月
才會好,因此他最基本要求請人的錢35000X3個月=105000元,必須由我來支付,
我當下聽到這個數字,第一句就是,我沒有辦法接受,這時候調解委員會馬上
跟我說,你不能這樣說,你要說你沒有辦法負擔,然後對方阿伯的親戚一聽到
我這樣說,馬上劈哩啪啦罵一堆,這時候調解委員把我拉到旁邊,他說你不能
馬上就說不能接受,你要提出你可以負擔的金額(比如說六萬),然後再跟他談
說實在話我是個學生,我的家庭狀況也不好,所以當我聽到這個數字的時候,
第一個想法是在怎麼樣都不可能,於是我還是打了電話問我的家人,我家人
說請他列壹張確切的單據明細,然後我們在談(我家人也不能接受這個數字)
重點是我的立場是錯不是完全在我,於是我將我的立場告訴對方後,對方就
壹直說我沒有誠意什麼之類的,然後就說列出來錢就不只是這樣了(調解委員也覆和),
然後我就跟他說,如果誠意是用錢來衡量的,
當然可以說我沒有誠意,但是我從出事之後就一直關心阿伯的情況,還特地
跑到保險公司幫阿伯詢問一些細節及申請要注意的事情,所以當對方的親戚
說我沒有誠意的時候我心裡也是不太高興,當我提出希望對方列明細下次在
開調解會談的時候,調解委員及對方的臉色都大變,調解委員就說那叫對方
去申請車禍鑑定後,然後加明細表,下次請對方來申請,然後還強調說,叫
對方等手完全好以後在申請,然後調解委員就跟我說下次請你父母也一起來,
不然談了也是白談之類的話,於是結果就寫調解不成。最後結束後我也跟對方
談了一會兒,也很明白的說我的家庭狀況,然後可以負擔的錢,但是對方也很
堅持說如果現在要和解就是105000這個價錢,如果要他們列明細及申請車禍鑑定
他們也就不會和解,會直接去法院告我(重點是他們一直說如果它們列出來我們
有辦法全賠嗎?如果沒有辦法那為什麼要列),我後來跟我父親討論的結果,是說
如果可以砍半(50000)跟他們談成的話,就賠他們,如果不行的話,就按照正常程序
來處理,不過說實在的,我不是很想賠這麼多,因為對方一直覺得完全是我的錯
我想請各位提供意見,真的我的過錯有這麼大,還有他提這個數目是合理的嗎?
文章很長,感謝各位耐心看完,還煩請有經驗的人提供意見,還有如果真的上法院的話,
我會處於很弱勢嗎??....謝謝大家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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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的經過如下:
小弟在4/29日晚間10點左右行經新莊中正路的時候與對方機車發生車禍,
中正路總共有三個車道,內側道、外車道及機車道.......
我當時行駛在外車道的最外緣也就是跟機車道相接的線上附近,不過車的位置
還是在外車道上,然後以時速大約不到30Km的速度打右方向燈準備轉進右前方的
加油站(方向燈至少在前10M的時候就已經打了),也看了後照鏡(但真的沒看到對方)
當我一彎過去時(對方堅持他是騎在機車道上),對方機車的車頭撞到我的右大腿右側後,
對方連車帶人飛出去,而我則是車頭稍微往左偏後用腳撐住車子沒有倒,
事情發生後,我馬上叫救護車及報警,在警察來之前現場都沒有任何的移動,
隨後我也馬上跟去醫院關心對方(60歲左右的阿伯),後來診斷是肩胛骨
及後方肋骨四五節的部分斷裂,而後來對方轉至長庚醫院,在他轉至長庚醫院時,
我也馬上買水果去醫院探望他,當時他的說法是沒有動刀,後來隔了兩天以後,對方
出院返家後也主動跟我聯絡說他出院了,然後問說準備要怎麼處理,我詢問家人後
家人希望我去申請調解,因此我也立刻去申請,就在今天5/22調解,調解委員在
一開頭稍為詢問一下後,就很開門見山的跟對方問說對方希望我要賠多少錢,
對方提出說醫藥費部分先不看(阿伯後來又開肩頰骨了,因為他回家後很不舒服)
,他本身開麵包店,他是老闆也負責送貨的工作,
但手受傷後,他沒有辦法工作必須請人來幫忙送,然後醫生診斷至少要三個月
才會好,因此他最基本要求請人的錢35000X3個月=105000元,必須由我來支付,
我當下聽到這個數字,第一句就是,我沒有辦法接受,這時候調解委員會馬上
跟我說,你不能這樣說,你要說你沒有辦法負擔,然後對方阿伯的親戚一聽到
我這樣說,馬上劈哩啪啦罵一堆,這時候調解委員把我拉到旁邊,他說你不能
馬上就說不能接受,你要提出你可以負擔的金額(比如說六萬),然後再跟他談
說實在話我是個學生,我的家庭狀況也不好,所以當我聽到這個數字的時候,
第一個想法是在怎麼樣都不可能,於是我還是打了電話問我的家人,我家人
說請他列壹張確切的單據明細,然後我們在談(我家人也不能接受這個數字)
重點是我的立場是錯不是完全在我,於是我將我的立場告訴對方後,對方就
壹直說我沒有誠意什麼之類的,然後就說列出來錢就不只是這樣了(調解委員也覆和),
然後我就跟他說,如果誠意是用錢來衡量的,
當然可以說我沒有誠意,但是我從出事之後就一直關心阿伯的情況,還特地
跑到保險公司幫阿伯詢問一些細節及申請要注意的事情,所以當對方的親戚
說我沒有誠意的時候我心裡也是不太高興,當我提出希望對方列明細下次在
開調解會談的時候,調解委員及對方的臉色都大變,調解委員就說那叫對方
去申請車禍鑑定後,然後加明細表,下次請對方來申請,然後還強調說,叫
對方等手完全好以後在申請,然後調解委員就跟我說下次請你父母也一起來,
不然談了也是白談之類的話,於是結果就寫調解不成。最後結束後我也跟對方
談了一會兒,也很明白的說我的家庭狀況,然後可以負擔的錢,但是對方也很
堅持說如果現在要和解就是105000這個價錢,如果要他們列明細及申請車禍鑑定
他們也就不會和解,會直接去法院告我(重點是他們一直說如果它們列出來我們
有辦法全賠嗎?如果沒有辦法那為什麼要列),我後來跟我父親討論的結果,是說
如果可以砍半(50000)跟他們談成的話,就賠他們,如果不行的話,就按照正常程序
來處理,不過說實在的,我不是很想賠這麼多,因為對方一直覺得完全是我的錯
我想請各位提供意見,真的我的過錯有這麼大,還有他提這個數目是合理的嗎?
文章很長,感謝各位耐心看完,還煩請有經驗的人提供意見,還有如果真的上法院的話,
我會處於很弱勢嗎??....謝謝大家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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