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金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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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yle
at 2015-09-22T23:36

Table of Contents

一、車禍發生日期:104/7/12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我先生受傷
傷勢:右鎖骨斷裂,開刀打鋼版,一年後需取出.某截肋骨裂開,無法開刀,只能讓它慢慢復元.
手腳多處皮肉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有報警 有筆錄 無現場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對方有強制險+第三人.我方無

五、事實經過:
我先生騎機車,對方開車. 我先生於十字路口左轉,左轉後行駛於內車道.
進車道約20-30公尺處,被對方迴車撞上. 對方僅車損,我方受傷+車損

初步鑑定表:
在劃設有行車分向限制線路段(雙黃線)起駛回車,肇事致人受傷. {處罰條例第49條1項2款
,第61條3項}
我方則無肇事責任

賠償金部分:診斷證明中醫師有備註需休養一個月
醫藥費:11萬(含一年後取出鋼板+後續復健費用)
調養中藥費:3萬
看護費(1個月+一年後取出鋼板休養7天):7萬4(2000/天)
車損:5000
減少或喪失勞動能力所害賠償:5.5萬(1個月薪資+一年後取出鋼板休養7天)
精神賠償金:??萬.
我先生是職軍,每年固定的體測注定是無法進行了(似乎會影響升遷)

本來是想開35萬讓對方小砍價一下,但因為真的很氣對方不聞不問!
只有開完刀隔晚拎著一盒蘋果至病房查看,之後連一通慰問電話都沒有.
基於肚爛原則,想將賠償金額開價到55萬,至多讓對方砍到45左右.
不知道這會不會太過分? 或是,可以再開高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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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15-09-23T01:00
這金額可以找律師了。
Noah avatar
By Noah
at 2015-09-23T02:12
尤其是...找律師,應該會更有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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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ichael
at 2015-09-27T08:59
樓上是指55開太高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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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thony
at 2015-09-28T20:30
低 XD
Queena avatar
By Queena
at 2015-09-29T01:14
有建議的金額嗎?有點沒頭緒多少叫合理但又不是獅子大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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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cob
at 2015-10-03T18:22
建議金額是要先詳細了解你們實際的狀況,這委由律師會
比較好,鄉民隔空抓藥不見得適合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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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Queena
at 2015-10-04T10:36
太低啦~記得提刑事附帶民事~省裁判費

未滿三個月離職問題 (有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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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cky
at 2015-09-22T23:05
小弟是剛到公司不久的新人,新人訓時有上課,提到離職時預先告知的天數,大部分符合 勞基法,但有一條我覺得怪怪的,「未滿三個月離職要於7天前告知」。 有google一下條文和爬文,發現沒有列出未滿三個月離職的預告天數,版友也有提到勞基 法是保護勞工的最低標準。 但如果法律未提及相關規定,是不是就得以公司規定為 ...

有關代位求償權?

Rachel avatar
By Rac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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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無冤屈」 房客跳樓判非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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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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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LzVeJS- ] 作者: ro134360 (ro)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自殺無冤屈」 房客跳樓判非凶宅 時間: Mon Sep 14 06:34:27 2015 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自殺無冤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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