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常相關問題 - 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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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生車禍,但是是因為我停在路邊,看沒車,要直騎到對面,結果被直行車撞,警察是說雙黃線上不得迴轉,對方做筆錄也跟警察說沒超速,所以肇事責任歸屬應該是我全錯。我左腳多處擦傷和撕裂傷有縫了7~10針,對方只有背部和腳擦傷,因為是我錯比較多,我可以跟他要醫藥費或是提出過失傷害要她賠我醫藥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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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ma avatarElma2015-01-20
林老師回覆您~先提供你以下觀念以及步驟參考~若有疑惑時,歡迎再來研討解決之道。我發生車禍,但是是因為我停在路邊,看沒車,要直騎到對面,結果被直行車撞,警察是說雙黃線上不得迴轉,對方做筆錄也跟警察說沒超速,所以肇事責任歸屬應該是我全錯。依你所述,我方因任意在雙黃線上左轉應為肇事主因,至於對方是否有超速或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次因,則依雙方筆錄及現場跡證判定。建議你事故滿30日可到事故地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
Oliver avatarOliver2015-01-19
1.你在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駛入來車之車道內.不當迴轉.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7.106條.對方尚未發現肇責.但有否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之肇事次因存在.尚待釐清.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雙黃線就是分向限制線.禁止車輛跨越行駛並不得迴轉)2.強制險不分肇責.你們雙方都都可申請強制險理賠.但第3人責任險是依據肇責歸屬賠償.你們可請當地民議代表如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