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過失傷害提告有無追溯時效?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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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inah
at 2010-04-27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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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例如:發生時間是98年9月1日,到今日99年4月27日,已超過六個月,雙方皆是挫傷無骨折,且收到刑事傳票到案日期是99年1月22日由檢察官訊問,以日期來看刑事部分是否已無法提告?如無法提告是否有任何補救措施?過程中對方是在十字路口被公車擠到路邊,正好他的前方有腳踏車橫擋,他停車等公車過,公車過後隨即繞過腳踏車往他的左側衝出,我方是尾隨公車,他從我右方突然衝出,我方直接反應是往左邊作閃避,對方倒地,對方是說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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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ga avatar
By Olga
at 2010-04-29T19:41
請教各位~~例如:發生時間是98年9月1日,到今日99年4月27日,已超過六個月,雙方皆是挫傷無骨折,且收到刑事傳票到案日期是99年1月22日由檢察官訊問,以日期來看刑事部分是否已無法提告?---過失傷害為告訴乃論應於6個月內提告!!如無法提告是否有任何補救措施?---無解!!過程中對方是在十字路口被公車擠到路邊,正好他的前方有腳踏車橫擋,他停車等公車過,公車過後隨即繞過腳踏車往他的左側衝出,我方是尾隨公車,他從我右方突然衝出,我方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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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zel
at 2010-04-28T21:08
時效 民法上所謂時效,係指一定之事實狀態繼續達一定之期間,即發生一定法律效果之制度。此之「一定之事實狀態達於一定之期間」,即為一般所稱之時效期間。若因權利長期不行使形成之無權利狀態,致發生請求權的行使發生障礙或對方發生拒絕履行之抗辯權之效果,此即為「罹於時效期間」。 若一權利人長期不行使權利,或知他人侵害其權利而不加以排除,則長久繼續勢將造成新的事實狀態,影響原有法律秩序之正常維持。因此,為尊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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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anklin
at 2010-04-29T11:29
一毛錢都別賠人又沒怎樣給法官判刑頂多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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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kylar Davis
at 2010-04-29T05:56
一般車禍的有效追溯期首頁>車禍法律類若車禍是造成他人傷輕傷,那成立刑法第284過失傷害罪,依同法第287來說,是屬於告訴乃論罪;關照刑事訴訟法第237條中規定:「告訴期間乃自告訴人知悉犯罪人之時起,要在6個月內提出告訴。」所以如果超過6個月,刑事方面就不得再行告訴乃論罪。關於民事賠償,依照民法第197條,因為侵權行為所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有二年的請求權時效,超過二年時間不行使將消滅。所以民事訴訟一定要知悉二年內提起告

女友被威脅!我該怎麼做會是最好的!?(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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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rianna
at 2010-04-27T00:00
儘管我自己今天已出社會當工程師但我永遠搞不懂有些當補習老師的人是在想什麼!?我的女朋友目前高三快畢業.... ...

外籍勞工偷竊被抓老闆需要負擔責任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10-04-27T00:00
外籍勞工偷竊被抓老闆需要負擔責任

自己剛開設事業行,請問負責人一定要在自己公司入勞健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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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rgaret
at 2010-04-27T00:00
如題因為剛成立所以工作還不算穩定所以還未聘請員工。想請問負責人有無條例規定一定要在自己開設的公司行號 ...

請問有關日本工作簽證(變更)之相關問題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0-04-27T00:00
各位大大,你們好我現在人在日本,以參加就職活動名義持有and#34;特定活動and#34;簽證(到今年十月到期),這個月16日終 ...

請問這樣的圖有版權嗎?販賣是否違法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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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ethany
at 2010-04-27T00:00
例如海賊王的娜美、羅賓KOF的不知火舞DOA的霞死神的亂菊柯南的小蘭涼宮春日七龍珠的18號等等.................這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