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鑑定委員會的情況對我不利 - 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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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ngrid
at 2011-05-04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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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去車禍鑑定委員會
出車禍的是我媽,所以只能她進去
當事人就3個,我媽、施工單位的工頭、承辦員警
事由是,施工單位沒做好警告標示,害我媽跌倒骨折
然後去委員會後
委員只問我媽,當時車速多少,我媽回答,就這樣沒了
換委員問工頭,有沒有設置標示,他說有,還有一些與事實不符的內容
我媽想反駁,但委員不準她發言
換警察,警察說工頭有設置,但問題是,那是隔天工頭他們再做的
可是我媽還是沒發言權
就這樣結束了
我媽很委曲,我則因為無法陪同進入,覺得很氣憤
想請問,這樣會影響我們將來提告時的權益嗎?
像這樣不公平,根本就是欺負老實、不懂提辯的老年人的會議
有其效用嗎?
Update:
不不不
警察只有說工頭有設置限速標誌
並沒有附註說是隔天工頭他們整理過的
我媽想反駁,可是委員們都不許我媽發言
因為工頭就說他們有設置限速標誌是15公里
而我媽是騎一般車速40~50
他們要拗說我們超速才會跌倒
Update 2:
當時是近凌晨
而那裡相當偏僻
路旁都沒有路燈
也就是說,唯一一盞燈
就是我媽當時摩托車的車燈
而他們做道路施工,道路分左右2邊
1邊車道施工,1邊車道開放車輛行走
而開放車輛行走這邊
有他們留下的2個小坑洞,卻沒有擺放號誌
我媽看到2個坑洞時已來不及,就"雷禪"了
Update 3:
是有拍照,但蠻暗的就是了
不過現場事故圖中有註明這坑洞
Tags: 超速

All Comments

Emily avatar
By Emily
at 2011-05-05T20:42
交通法規講座回答您~
道路施工路段警示設施很重要.並非只有工區速標標誌牌.還有交通錐.警示燈等設置一定長度距離才符合規定..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145條「道路因施工、養護或其他情況致交通受阻,應視需要設置各種標誌或拒馬、交通錐等,夜間應有反光或施工警告燈號,必要時並應使用號誌或派旗手管制交通。」如用於雙車道路面局部施工,其中一向行車路面阻斷者.其設置長度約40公尺.一般施工單位均不符規定.因此施工單位警示設施不明之責任一定有 .收到鑑定書施工單位應該還是有責任.如果沒有責任.看警方現場圖有無標示三角錐等警示設施之長度.直接告施工單位並求償 。
Zora avatar
By Zora
at 2011-05-08T01:36

不知當時是否有拍照存證
若有應更能讓事實呈現出
2011-05-06 16:17:34 補充:
不知當時2個小坑洞是否有拍照存證
可進行國賠追究相關責任
2011-05-07 18:06:53 補充:

若是肇事主因是施工單位,您可從施工單位做道路施工車道著手,去現場拍照,地上2個坑洞是否是施工單位所造成,看現場施工車道前方是否有放置(施工改道),再來要放紐澤西護欄(塑膠製也可)於施工車道由左至右斜放遞減道路,施工工地要圍柵欄,而且全部要放置夜晚警示用燈及反光警示板,還有施工單位告示板
若是肇事主因是地上2個坑洞,導致你媽車禍,就有可能申請國賠
Joe avatar
By Joe
at 2011-05-08T09:53
乍看之下應無不利之部分,反倒是條子婊了工頭很大下

被撞還被對方告過失傷害(很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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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allis
at 2011-05-04T00:00
3月30日,本人行駛著白色小客車於嘉義市中山路,車上另外搭乘了三位友人,本人行駛的過程中無超速、無酒駕、 ...

請問快速道路超速罰款多少?

Hamiltion avatar
By Hamiltion
at 2011-05-03T00:00
今天走梅花4號快速道路速度大概110~120中間..
看他的限速只有80公里.而且又有經過照相機..
如果被照了請問多久網路上才查的到?
還有像梅花4號的 ...

交通大執法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11-05-02T00:00
最近在FB一直看見這個..是真的嗎????
再次關心! 本月 20 日已經開始紅燈右轉$ 5 4 0 0 元# 一年三 次紅燈右轉 # 馬上吊銷駕照 ...........請看以下重罰項目 ...

交通事故後續處理問題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11-04-30T00:00
我年前發生車禍
我騎機車對方是騎腳踏車
我有去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內容是
第1當事人慢車-腳 ...

高速公路陸橋

John avatar
By John
at 2011-04-29T00:00
各位大大 ..
我昨天在中山高南下仁德休息站在過去的陸橋那被拍照 .. 當時
發現車速約15X 請問一下 陸橋上拍照的紅斑馬 會拍超速嗎?

如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