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被侵佔的提告時限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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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102年1月車子被借走後未歸還,當年3月已至監理站辦理拒不過戶註銷,管區說可告侵佔,熟不知可行嗎?其時效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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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a avatarFreda2014-02-23
管區說可告侵佔,熟不知可行嗎?其時效有多久?刑事並無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民事才有),故並無時效期限,侵占罪是可行的。第一、第二要件「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在「借走後未歸還」可見一斑。相關法規:第335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Showmore